费霓再去看方穆扬,一进病房就锁好门,给他背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怕别人听见,她低头将嘴附在他的耳边,一句句顺着他的耳朵传到他的脑子里。
她背完一首就马上去把门打开,继续给他念很进步的书,给他读报纸,一版版念过去,领会最新精神。
费霓有两把指甲剪,一把给方穆扬剪脚趾甲,另一把给他剪手指甲,每周给方穆扬理一次头发,总是保持一个长度,头发太长很费洗发水。她自己用肥皂洗头,却给他用洗发膏,海鸥牌的。她低头给他念诗的时候,会闻到他的洗发水味。他一直躺着,完全不需要袜子,但她还是给他买了一双新袜子,修完脚趾甲就给他穿上。
费霓看方穆扬的时候,有一种她自己都没察觉到的温情。她把所有对未来的希冀都寄托在眼前这个男人身上。
他醒了,她就能上报纸评先进上大学了。
费霓废寝忘食地跑医院做好事引起了家中二老的好奇,知女莫若父母,她们的小女儿虽然从没给人使过绊子,也从没占过别人便宜,但也从没这么好心。费霓对家人的说辞也是,她是出于对方穆扬的敬佩才去帮助他的。
她的父母根本不懂她在制帽厂做帽子有多苦闷,也不知道她多想上大学,她从没说过。这个机会是她哥哥下乡换来的,她哪里有资格嫌弃。家里三个孩子,她是最小的,要是大哥顶替了父母任何一人,下乡的就是她。大哥主动下乡,说是为了两个妹妹,其实是为的她。
费霓的好事从冬天做到第二年暮春。
她偷偷给方穆扬念诗:
我离开你的时候正好是春天,
当绚烂的四月,披上新的棉袄,
把活泼的春心给万物灌注遍,
连沉重的土星也跟着笑和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