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没有。”相对于失落老婆不吃味这事,似乎事关自己清白更重要。
他撑起身,认真的看着煊朝朝,郑重的强调,“我真没有,我只碰过你一个女人,全身上下所有也只被你碰过,我干净得很。”
“沈钦楠,三个月啊,你觉得你像是当和尚的人吗?”煊朝朝是不信的,以他平时的频率,一天都难忍。
“我这都留着呢,所以老婆,赶紧从了我,你也不想你老公我憋出毛病吧。”
煊朝朝是从半信半疑到毫无疑问,特么的这人将她压了一晚上,似乎真打算着把三个月的都补回去。
早上她没听到闹铃响,醒来看时间已经是十点,吓得要弹起来时却给一只强有力的手按了回去。
“再睡会,儿子我已经送去学校了,也给你请了半天假。”
“哦。”煊朝朝还真又趴下继续睡,昨晚上她累得够呛,如果不是她一副躺尸样,沈钦楠还不愿放过。
等她再次醒来,身边已经没人,只留了条信息,饭菜热着,他出门有公事。
为什么强调有公事呢,那是强调他真的是个“干净”的男人。
提到公事,煊朝朝想起昨晚浑浑噩噩的时候摸到他肩胛骨那里多了一条疤,摸着有十多厘米长,不用看也感觉得出他当时受伤不轻。
而那条疤旁边本来就有一块硬币般大的旧伤疤,以前问过,他说是上学时跟人打架,被钢筋戳穿留下的。
而新的这条,他说是在工地监工时被铁皮刮伤的。
对了,他是个建筑包工头,还是那种天南地北跑,哪里有工地就跑哪里。
“刮得挺深啊?”她不信。
“可不是,高空砸下来的,被我幸运接住了。”他笑。
煊朝朝这才发觉他的工作还属于高危行业,再对照她常用那张卡里的钱,她想她要不要劝他改行。比如就在云城随便找点生意做做,这样不必总往外跑,又可以天天看见她们母子。
不过她又好像没立场劝人改行,毕竟工作是人自己挑的,他喜欢就好。
再说,她自己本身就是盆狗血,和沈钦楠结婚在她心里其实也狗血。
她不敢要求太多。
他们认识,煊朝朝知道的就有两个版本,一个是她记得的,一个是煊朝时告诉她的。
第3章
她记得的是四年多前,她从病床醒来,见到的第一个人便是沈钦楠。她什么都不记得了,只能求助的看向在她眼里既好看又有安全感的沈钦楠。
当时在她眼里,身材高大,面容刚毅的沈钦楠无疑给足了她安全。就好比是迷路的小朋友见到了警察的感觉,且她的病床前也只有他一人在照顾她,她还能求助谁?
“你是?”
那时沈钦楠的反应也有点一言难尽,话语在舌尖卷了几圈,最终反问:“你不记得我了?”
她摇头,甚至老实道:“我连自己是谁都忘了。”
他愣愣的啊了声,跟着就笑,语气特温柔的告诉她,“朝朝,我是你男朋友。”
他叫她朝朝的时候她是相信他的话的,因为她身上只剩两样东西,一本只有她一人的户口本,以及一张身份证,上面有写名字:煊朝朝。
他告诉她,她是罗城人,父母早过世,他们在一起有两年了,而这次来云城看他的时候很不幸出了车祸,把头撞坏了。
他说,他会对她负责,负全责。
煊朝朝那时深信不疑,同时也把他当求生的浮木紧紧抓在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