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买了这本杂志?”
成素这才有空顺着他的目光去看那本《云城周刊》。
是一个五官很出色的男人。
脸部线条简洁而棱角分明,眉眼深邃,鼻子高挺,给人一种很英朗的感觉。
封面右下角的一行字——
叶斯钧:游走于商业丛林的孤独纨绔。
成素愣了下:“我这不是很久没回来,下机后咖啡店随手买来了解云城变化的,怎么啦?”
时渡神色这才稍缓,把杂志让她怀里一扔:“不怎么。”
倒是何猛一副幸灾乐祸的语气:“你不知道,本来这期周刊的封面是你哥,但生生被叶二这个禽兽挤去下一期了,还美其名曰为了宣传。”
时渡淡声:“叶二远道而来,我给他个面子罢了。”
成素看时渡神色寡淡,于是说:“这种本地周刊我哥不是随便上么?”
何猛顿了下,附和:“也是。”
成素又拿起封面看了眼,“而且他哪有我哥帅呀,我哥比他白,还是丹凤眼,比他气质好——”
时渡这才笑起来:“少拍你哥马屁。”
何猛啧啧称奇,时渡平日冷的像冰山似的,被圈子里众人称为高岭之花,在成素面前倒是温柔得很。
成素甜软的语气:“我哪有拍马屁,明明都是实话。不过,这个人是谁啊?你们跟他很熟的样子。”
时渡简单解释,叶斯钧是四年前在一次南边山区摩托越野赛时认识的,算是一见如故。
他是南城人,一年前犯了点事儿,被家里发配到云城,很快就拿下了好几个地产项目,商业住宅都有,云城新区开发百分之六十都是他在做。
车子这时恰好路过新区,时渡指给成素看,一排排新起的高楼大厦气势非凡。
成素漫不经心地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