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越走了?”谢子衿带着衣服和温热的牛奶进屋,“给你。”
“开会去了。”和灵看着那杯牛奶,“这是?”
“他让给你点的。”
和灵尝了口,温度和甜味都是正正好,清甜的牛奶香蔓延进她的皮肤里。
这是她的习惯,遇到所有不安烦躁或者是受伤后,必定会喝一杯牛奶。
所以渣苏之所以渣苏,还是很有道理的。
这男人心细得过分。
谢子衿挺好奇的,“怎么你们都喜欢喝这个?”
“我们?”
谢子衿:“阿越也喜欢,虽然很少见他喝,但他家冰箱常年放着牛奶,我在法国认识他的时候就是这样的。”
第三个爱好共通。
他和她一样喜欢摄影、有一样喜欢和厌恶的食物品味,包括喜欢喝牛奶的细节。
爱好共通,撩起来会省很多事情。
和灵来了兴趣:“你们认识很久了吗?”
说起这事儿,谢子衿也感慨,“七八年了吧,上大学认识的。谁能想到最开始的时候他还在club打工,最后都坐到DE大中华区总裁的位置了。”
“打工?”
“跟我们这类有家底撑着的完全不一样,他纯粹是白手起家,狠得半死。”
谢子衿的家境也不弱,在云都浪荡过头才被家里人丢到国外历练留学,但到国外依旧,花天酒地的性子就没改过。
对比之下,牧越真就是个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