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十年了。
十年足够改变一个社会,也足以让一个青涩的女孩儿长大成人。
可是这十年来,沈昼叶每次心里念起这名字,心脏都是一阵抽痛。
——记忆里那个少年几乎都模糊了,她却总记得他与生俱来的光芒。
在沈昼叶的记忆长河,陈啸之的样貌甚至都被框进了一张老相片,她记得少年陈啸之在冬天下午紧紧握着自己的手,把温暖耳机塞进自己的耳朵,还有落在唇角的、伴随着初雪的亲吻……他们初三那年的冬天。
——还有沈昼叶拼了命地要和他分手时,追到她家楼下,赤红着眼眶等了她一整夜的少年。
然后二十五岁的沈昼叶揉了揉自己的鼻尖儿,一个人坐在床头看壮阔夕阳。
自从沈昼叶读研之后,她已经很少有这样的闲暇时光了。
她读研后忙得要命,大导师周院士身体欠佳,将她分配给了她的前老板李磊,李磊为人刻薄,将她当牲畜使唤。如果不是沈昼叶能在实验室泡到凌晨,她连做自己实验的时间都没有。
那时,沈昼叶甚至经常见到北京的日出。
就连这样,都被抢走了无数次成果。
沈昼叶有点自嘲地别过头去,拿了杯热咖啡捧在手心。
下一秒,邮件咻一声飞进了她的邮箱!
沈昼叶:“……?”
这么效率的吗,沈昼叶感慨了一下陈啸之这人有点儿东西,咸鱼般捧着暖融融的热咖啡,好地划开了那封来自自己前男友——不,新导师的邮件。
陈啸之的邮件只有一句话:
「你科研成果就这点儿?你认真的啊?你博几了?你能毕业吗?」
捧着咖啡的咸鱼:“………………”
-
…………
……
外头天黑了。
夜空清朗,盛夏行星漫天。
宿舍小阁楼里,夜风习习,张臻苦口婆心地劝说她:“姐妹你不能喝酒,真的别喝了……”
沈昼叶一摔易拉罐,醉醺醺道:“我不!陈啸之是个活王八蛋!”
张臻头疼死了:“陈啸之到底是谁啊,姐妹你从本科的时候就开始一喝酒就骂他……你今天又受了什么刺激……”
沈昼叶手里那罐啤酒还有大半罐,但是她小脸儿已经红了,她将易拉罐大马金刀地一挥:“他——他是我前男友!ex!陈啸之的屁震天动地,我把他脑袋摘下来送给内马尔当球踢……”
张臻:“……”
张臻哀嚎着将沈昼叶卷进被子:“你不准顺口溜骂人!你他妈太丢人了!”
沈昼叶趴在软乎乎的被子里,醉得耳朵尖尖都红了:“我不!我偏要!陈啸之辣鸡陈啸之坏,陈啸之脑袋是个大麻袋,出了胡同右拐收破烂儿的都不买……”
“……”
张臻:“啊啊啊啊你沈昼叶又顺口溜骂人!你好丢脸啊啊啊啊——!”
沈昼叶也不羞愧,她喝醉了,耳尖尖红着,把被子使劲儿卷了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