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这副样子居然能演舌灿莲花、一言不合就开嘴炮搞传|销的罗杰队长, 实在是不可思议。
简蔻听着她爸的笑声,表面稳如老狗, 实际上内心慌得一匹。
她竟然带着林玖在这个地方和简骜撞上了!
最关键的是带着林玖!
林玖啊!
过年时她还和特意飞来巴哈马的老爸保证过,她和林玖只是营业, 没有别的私情,不然她也不会来一场说走就走的旅行。
但是现在简蔻不光带着“玩玩而已”的营业对象来了墓园,还和他住在了一起, 昨天晚上还酱酱酿酿。
她爸一会儿要是说起想回家坐坐怎么办?
她要怎么和她爸说?
爸,我现在没住在那边,我和林玖同居了。不过虽然我们同居了,但是我们什么也没有发生,是清白的营业关系……
她爸会信吗?
不,或者说作为任何一个正常人,会信吗?
简蔻心里激动得掀桌子了,脸上还是一脸厌世。
不管,都怪林玖。
一切都是他的错。
简蔻在心里推卸责任。
不知道她爸是不是听见了她的心声,没再问其它的,等他们都悼念完后,才拍了拍林玖,淡淡的:“孩子,我有些话想和你说。”
简蔻愣了愣,下意识脱口而出:“爸。”
声音拖了一拍调子。
她爸笑笑,没有改变主意,坚持要和林玖单独聊。
倒是林玖回头摸了摸简蔻头发,给了她一个眼神,随后跟着简骜一起离开。
简蔻盯着他们背影。
思忖间突然觉得剧本不对!
为什么林玖刚才露出来的那个眼神像贫穷又坚定的小白花,在安抚她:没关系,我能搞定。
而她刚才拖的那一拍嗓音跟二世祖护短似的:爸,你别为难他。
简骜则是狗血剧里强调门当户对,“你配不上我家”的恶婆婆。
这个剧本不管从哪个角度看,都不太对吧?!
不过还蛮带感的。
简蔻继续往后编故事。
简骜今年五十岁了。
那张脸已经不再年轻,眉毛比以前稀疏,皱纹比以前明显,可眼睛依然清亮美丽。
夹杂了沧桑和岁月痕迹的模样,依然能引起世界各地一大票迷妹高声为他尖叫。
林玖跟着简骜到了一处幽静的小露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