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仙油盐不进,就似一滩软蜜,任你百般推拒,她又粘又甜,就是脱不开手。
周云砚一噎,道:“姑娘既想在人间行走,还请姑娘注重这人世间的规矩。就算是夫妇,光天化日之下也不可做出如此孟浪之举。”
血仙盯着周云砚的眼,道:“你比少时古板许多。”
周云砚:“少时?姑娘之前说,你与云砚有因果,还请姑娘告知,究竟是何年何事,云砚兴许能回忆起些片段。”
血仙坐直了身板,拍了拍自己的绸衫,鲜红色的外衫瞬间幻化成了粉红色,就如枝头绽放的桃花瓣。
“这么大吧。”血仙比量了一下,她对岁数不是很有概念,只大约记得应是周云砚这般高的时候。
周云砚:“……”
血仙比量的大小,最多也就五六岁的男童身量。五六岁的记忆,除非天资聪颖过目不忘,否则根本无从回忆。
“别总是叫我姑娘,我叫血仙,仙子的仙。”
血仙手指一转,一截木棍出现在手心,她一笔一划的在土地上写出了名字。
“这就是我的名字,你可不许再忘了。”
血仙黑亮亮的眼睛盯着周云砚,光洁如玉的脸颊在晨光中泛着柔和的色泽。
这只名叫血仙的精怪很美。
今日清晨惊醒之时,匆匆瞥过血仙的容颜,周云砚的震惊里有对突发状况的惊慌,以及对血仙容貌的诧异。
这是一张精怪的容颜。
若不是精怪,又怎能如此的勾魂夺魄。
“你若再忘,我便吞了你。”
血仙仿佛玩笑般,笑着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