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娃娃从记事起就偷偷跑了出来,他不知道自己要去哪,单纯的顺着直觉一路向前奔。
进入缥缈山后,为了防止被野兽吃掉,他每天都过的战战兢兢,直到他找到了一个石洞。
陌生又熟悉的味道一股脑的钻进他敏锐的鼻孔。
他伸长脖颈向山洞内望去,就见一个少女在山洞里别别扭扭的练习着走路的姿势。
吉娃娃感受到了一种归属感,他知道,他找到了。
他要呆在这里,作为一条忠诚的狗,在这里度过他的一生。
白漓白日在城镇中观察,晚上回到洞中,按照白日看到的进行练习。
人类少女说话前要微垂眼睑,未语先笑。
白漓也垂下她长长的睫毛,嘴角微微挑起,冲着吉娃娃巧笑嫣兮道:“不许钻鞋!”
吉娃娃很喜欢往她的鞋里钻,小小的布鞋,鞋口被狗子撑得松松垮垮……
野兽们的成长速度比人要快许多,他们从出生到离群,最快的不超过一年。
而从一个野兽变成人类,则需要太久的光阴。
她要遮掩自己的本性,改变一直以来的生存习惯,还要收敛身上的煞气。
白漓不厌其烦的练习走路,举止,说话,乃至看人的目光。
从寒冬到酷暑,从金秋又到寒冬。
天空中洋洋洒洒飘起了雪花,吉娃娃在雪地里翻了个滚,抖干净身上的雪花,他快速跑回了山洞。
白漓端坐于桌前,悬腕书写着什么,眼角扫到某只小东西一路从外面跑了回来。
吉娃娃往白漓膝盖上一扑,白漓笔尖微顿,墨水就印晕了字迹工整的长诗。
白漓:“……”
吉娃娃非常聪明,他瞪着圆溜溜的眼珠子,伸长脖颈看了眼长诗,下一秒就把小脑袋依靠在了白漓的双膝上,认认真真的装可怜。
白漓扫了他一眼,放下毛笔,单手提起他的后颈肉,抱在了怀中,道:“你扰我何事?”
见白漓未生气,吉娃娃摇了摇尾巴,扭头看向洞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