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让远志去死,要不就让老赵去死,你挑一个?】
“……”
【人不为己,天诛地灭,都到这个份上了,你想当好人,也的看有没有你挑的余地。】
“……”
明秀绝望的抬起头,痴痴地看向了亮着灯的浴室,里面只有哗哗的水声,她又扭头去看向了躺在床上的孩子,孩子才六岁大,正是最可爱的时候,明年就可以去小学了,前阵子夫妻两晚饭后最大的乐趣就是依偎在一起看买房的a,想着上学总不好让孩子天天上下山,住在县城里读书也方便。
躺了半个月,孩子本来鼓囊囊的脸颊都变得削瘦了,红润的颜色也看不见了,只剩下一片苍白。
她颤抖着伸手摸了摸孩子的头发,硬揪揪的头发扎在掌心里,她的眼泪忍不住掉了下来:“这像我……”
她小时候头发也这么硬,她妈给她扎头发的时候还一直叹气说头发这么硬,脾气也硬,以后该怎么整才好……
明秀突地站了起来,三两步走到了衣柜旁边,从中抽了一件明黄色带着小黄鸭头像的防晒外套,这是远志最喜欢的一件衣服,穿的次数也最多,就这件吧……
她擦了一把脸,最后看了一眼床上的儿子,对着浴室里的男人大声喊道:“我东西忘在果园了,我出去一趟!”
浴室里传来声音:“你等会儿,我马上好了,我去就好。”
“不用,我开车过去拿。”明秀道:“饭菜在桌上,你洗好了自己吃,吃完了给远志擦一擦,再给他活动活动手脚,听到没有?”
“听到了听到了,那你路上小心点。”赵伟明在浴室里应了一声,低头接着冲洗头上的泡沫。
明秀拿着衣服出去,她步伐没有丝毫犹豫,她没有开家里那辆去年新买的suv,而是开了那辆破旧的运货的五菱宏光,买了十年了,再过几个月就可以报废了。
公路离他们村子并没有很远,几乎十分钟内她就到了公路上,为了防止被村里人看见,她还特意往山上开了一段儿——这个时间,下山或许还有人,但是却没有人去山顶了。
天已经完全黑了下来,她停在了一个临时停车处,手摩挲着从一旁缝隙里磨出了一包烟。她不怎么让老赵在家里抽烟,怕给儿子吸二手烟,老赵也听话不抽了——其实她也知道在家里两辆车里都藏着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了。
很巧,这一包烟刚好就剩下了最后一根,还是一包软南京,贵货,估计是谁给老赵的,他藏起来了慢慢抽。
对不住了,今天这根烟她抽了。
她其实也会抽烟的,只不过很少抽罢了。
红色的火星在黑夜中亮起,一阵乳白色的烟雾从车窗里溢了出来,南时看着那个女人抱着一件衣服下了来,放在了公路上。
倾影叹息了一声:“少爷,我们走吧,没必要了。”
南时这半个月很忙,忙到了没时间和池幽去玩,天天奔波于云省——很简单,他整理了一下,发现虽然案件很多,但是实际上的‘仙师’并不是很多,也就是十几个人罢了,他一天解决一个,先把云省范围的收拾干净,再去掀人家场子。
他对外的说法是觉得人在云省,要来支援老巢容易生变数,不如先把当地的仙师解决掉,这样外省的过来也没有那么快,比较方便他下手。
对自己的说法是,既然见到了,那就顺道帮一帮,就当是攒点阴德,就当是贿赂天道爸爸了——至于好处,那是肯定有的,这几天他算卦准得一批不说,改命的时候连片云都懒得聚过来,这难道不是切切实实的好处?
不过那些人也确实是可怜。
不该他们受的苦难,落到了他们头上,将心比心,若有一天他自己落到这个地步,也希望有人能伸手拉他一把。
什么杀人放火金腰带,造桥铺路无尸骸……这世上总该是好人多一些的,也该得到好的结果。
是有点圣母,但是南时自己做得开心,管别人怎么说呢!
南时摇了摇头,低声说:“再看看。”
女人将那件明黄的衣服铺在了公路上,风有些大,她放了两次都被吹跑了,她便又捡了起来,从一旁找了两块石头将衣服重新压住摆好,转身上了车。
倾影又劝了一声:“少爷,随她去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