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番外篇

重生后嫁给三叔 墨子哲 3020 字 10个月前

康明没敢深想,主子的事也不是他一个奴才能置喙的,恰好奴才备了水,康明先服侍他洗了个热水澡。

他犹如一个瓷娃娃,坐在那儿没半分反应,沐浴好时,丫鬟将姜汤端了进来。

李徵不想喝,转身入了书房,康明怕他生病,端着姜汤走了进去,他自然清楚自家主子心情为何不好,他绞尽脑汁劝了一句,“太太之所以会避孕,说不准是上次的生产给她留下了阴影,未必是旁的原因。”

李徵闻言,眼眸总算动了动,这才想到,上次她险些一尸两命。

见他有了反应,康明又赶忙劝了一句,“爷还是将姜汤喝了吧,小少爷尚小,身子骨正弱,你就算不为自个着想,也得为小少爷想想不是,万一生病,太太和小少爷肯定要来看您,万一将病气过给小少爷可如何是好?”

李徵这才端起姜汤,辛辣的滋味在口腔中蔓延时,他也有了点精神气。

太阳雨来得快,停得也快,雨停下来后,太阳也躲在了乌云后。傍晚时,又落起了雨,雨没完没了,下了许久,直到翌日清晨才停,这一晚,李徵并未去她房中。

他不来,郑菲凌也乐得清闲。

天气正是乍暖还寒的时候,他年轻,身体也硬朗,并未患上风寒,反倒是康儿染了风寒。

他身体不适时,一直是郑菲凌在照顾他,晚上,郑菲凌也歇在了他的住处。

康儿好不容易好时,她却因过度劳累病倒了,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她养了好几日,仍旧没好,这几日,李徵倒是过来看过他们几次。

姑母和李洺倩也特意过来探望了她一下,不仅她们来了,她的姨母竟也来了。

郑菲凌仅有这么一个姨母,她也是个苦命人,她生得美,才学也出众,当初提亲的人,少说也有十几人,她放着许多青年才俊不要,却偏偏看上了异族人。

为了嫁给他,甚至不惜与外祖父决裂,成亲没几年,姨丈就抛弃她回了北戎,自此了无音讯,是她一个人辛辛苦苦将表兄陆钧泽拉扯大的。

他们是五年前来的京城,比郑菲凌还早来一年,上次郑菲凌险些被害,就是表兄陆钧泽和李洺然帮她出的恶气。

姨母来时,除了带了不少补品,还带来一把文老先生自制的七弦琴,这把琴造型浑圆,乃冰纹断,龙池等面板上贴着小桐木,背后还刻着“宣景”两字,“宣景”是文老先生的表字。

郑菲凌最爱古琴,文老先生的琴可谓千金难求,她爱不释手地摸了又摸,饶是在生病,瞧见这把琴时,都精神了几分。

姨母笑道:“也不知你表兄打哪儿寻来的,就猜你会喜欢,你赶紧养好身体,到时可以弹给康儿听。”

表兄有北戎血脉,个头很高,鼻梁也异常挺直,一瞧就有外族血脉,他大郑菲凌三岁,八岁时才被她外祖父认回家,最初很多小孩喊他野孩子。

他异常寡言,一双眸又凶又狠,八岁大的小男孩,像极了林间肆意长成的小兽,大家都对他又惧又怕。许是因为郑菲凌是头一个对他释放善意的小孩,他待郑菲凌一直很好,每年郑菲凌生辰时,他都会送给她一样很宝贵的礼物。

这把琴郑菲凌同样喜欢,“还没到我的生辰,表兄怎么提前送我礼物了?”

清楚表兄什么脾气,她也没推辞,含笑收了下来。两人小时候虽亲近,大后反倒疏远了起来,实际上,自打来到京城后,她只见过他一次,还是她险些一尸两命那次。他走后,李徵嘴角还破了皮,郑菲凌一直怀疑是表兄揍的他。

他向来寡言,典型的人狠话不多,那几日,李徵走路姿势都有些怪,郑菲凌心中对李徵有怨气,权当没瞧见。

姨母道:“他年前就寻来了,在那儿放着也是放着,就让我给你拿了过来,对了,他还让我给康儿带了个礼物,瞧我这记性。”

她说着就从怀里拿出一个荷包,小心翼翼掏出几颗蓝宝石,“喏,他说小孩估计喜欢亮晶晶的东西,让他拿着玩吧。”

郑菲凌忍不住扶额,“宝石这么贵重,哪能让他这般玩。”

郑菲凌又推了回去,“这么漂亮的宝石,让表兄自己留着吧,日后成了亲,给表嫂打首饰也好呀。”

姨母叹口气,“他跑南闯北的,时常不着家,过两日还要离开,也不知猴年马月才能给你娶上表嫂,他也不稀罕这些,这是他给康儿的,你别替康儿拒绝,小家伙喜欢就成。”

康儿眼睛亮亮的,确实喜欢。他很懂事,因为母亲没说让他要,就算喜欢,他也只眼巴巴看着,没有上去玩的意思。

郑菲凌清楚表兄的脾气,在他眼中,这些宝石估计也就跟漂亮石头没什么区别,她没再拒绝,让康儿拿着玩去了。

怕打扰她休息,姨母并未多坐。

接下来几日,郑菲凌依旧在养病,就连皇后娘娘也送来不少补品。可惜,她身子骨不争气,一病就是好几日。

转眼就到了二月十四这日,赵氏又过来看了看她,“今日觉得怎么样?好利索没?明日若不能去护国寺,咱们就推迟半个月。”

郑菲凌已病了六日,许是许久没生过病,这次格外难缠,身体仍觉得倦怠,她清楚打上个月开始,婆母就在盼着去护国寺,她不好让她失望。

她笑道:“不用推,我好的差不多了,一直闷屋里也不见得好,正好走动一下,活动一下筋骨。寺庙有凉亭,有寮房,我若觉得累,也能休息。”

赵氏总觉得儿子最近怪怪的,他明日难得休沐,有他陪着,也能促进他们夫妻间感情,她道:“成,那就还明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