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是狼群又是老虎的山里几乎没多少人敢上去,可这么个不大的少年,每次都能猎到好东西。一般的野鸡山兔已是平常,几百斤的野猪都能用石头砸晕。吃不了的会让人带到成立卖了,他自己嫌埋汰,便找了里正,让里正得些好处。有些也会干脆卖给村人,要是有让那病少爷看上的东西,往往能得个大便宜。
比如上次阿花就用一篮子自家制的地瓜干换了两只肥兔子。有人想让他带着上山,往往就得个冷眼。少年性子冷的很,难得见个笑容。可笑起来,却是勾人魂的好看。有回人前笑了一下,把一众人愣得下巴都忘记收了回去,只觉得魂啊魄的都忘记收了回来。
你说,这么好看的人怎么偏是个男娃子?
荆照秋听到这里,瞅着易之虞上下打量了几眼。是啊,怎偏是个男娃子。明明穿着新娘的衣服好看得紧。
“喂。”荆照秋叫住易之虞。
“怎么?”
“你要是之前穿个新娘衣裳投怀送抱,我铁定娶你。”
“现在也可以。”
“不行了不行了。你头回儿又不是穿给我看的。”荆照秋忽然翻出压箱底的事儿,酸了起来,“我还得叫你声嫂子呢。”
“没见过。”易之虞摇摇头,“你那时病着,在院里不知道。那天晚上就不好了,我就被赶到偏房的小屋子里去。”
末了,加上一句。
“饭都没送过。”
少年未脱稚气的脸上有几分不屑,荆照秋就觉得想捏一下。背过手去,左手和右手相互交握着摩挲几下,还是将冲动忍下来。
约莫一个月,都快五月的时候,文添祯终于回来了,这次不穿白衣,倒是穿了件骚包的嫩绿色的直,远远看着,就跟水葱似的。
脸上却是很意气风发的模样,胸前挂着一块婴儿拳头大的玉环,也不怕走到小路上就被人给阴了。
“打猎费一百两,鹿茸共卖出六百两,你归一半,总计四百两,这是银子,点点。”文添祯取出一个布包,目光在二人之间逡巡,最后把钱送到荆照秋手上。
有眼力见的都知道,这才是当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