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他把银票留下,和魏思如一起跑掉,对双方都是可以接受的结果。
可惜那个领头的非要砍他……
所以说,在保命的行业里,跑得快才是硬道理!
何况脱下之后会脚臭的鞋子,应该也熏不死人,最多就是把自己的鼻子堵上呗?
于是沈继就决定选择这双神速鞋。
在办完了手续之后,沈继当时就把鞋穿上了。
而且穿上之后,移动速度确实能翻倍。
别看他现在拄着拐,但是上蹿下跳的,比兔子还快。
他这边正实验呢,也是赶巧,龙飞昊过来整理华光阁的高级藏品了,直接就在楼下碰见了沈继。
他看沈继不去做苦力,还有时间来华光阁,气就不打一处来。
“谁让你来的?”龙飞昊道,“怎么不在山下做苦力?你还想被罚吗?”
谁知沈继根本就没搭理他,一溜烟地跑下山去了。
我跟你一个晚辈,有什么好解释的?
龙飞昊想不明白,只能自己给自己找借口。
“嗯,他这是怕我了!”龙飞昊心里还挺美,“怕我再责罚他,所以赶快溜下去做事儿了。唉,让他多受点折磨,就知道谁才是这山上的第一红人了!”
龙飞昊得到过分舵主的承诺,只要他能晋升六阶,就给他一个总管的职位。
如果速度快的话,说不定还能赶上这届收徒弟。
沈继虽然不是最佳选择,但是如果能把他抢走,也能有力地打击一下三总管。
不过,他不是瘸了吗?
怎么跑的这么快?
沈继这边跑的远了,照魂灯忽然跟他说:“不知道为什么,你师兄身上的冤魂好像更多了呢。”
沈继道:“你是不是看错了?”
“不可能,”灯神道,“我对冤魂非常的敏感,虽然我数学未必有你好,但是数量级的差别,总还是能看得出来的。”
沈继点了点头,若有所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