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身上没有疤痕,他的脸上也没有痣。
他的指甲边缘是近乎完美的椭圆形,手掌的纹路清晰分明。
他的血管带一点青绿色,他手腕的骨头微微凸起。
如果有人仔细打量他 ,就会发现他是一个近乎于完美的人。
除了胸口的铃铛,他就像是达芬奇笔下的维特鲁威人一般。
当然,他更好看一些。
那……他的内里呢?
他有什么擅长的吗?
铃铛只知道自己的记忆力很好。除此之外,还有什么?
他不会什么乐器,好像也不擅长什么运动。
那他喜欢什么呢……?
我,我应当有喜欢的东西。铃铛想。
这样我才是一个完整的人。
世界没有补全我,那我就要努力去寻找自己。
啊对了,我有喜欢的人。
这个我已经找到了。
128.
铃铛把那本小说放回去的时候,才想起给他代书板的阿姨的嘱托――看书要用代书板。
铃铛突然有些心虚。
他望望四周,发现没有人,悄悄把书拿下来,把代书板放到书的原位置,又装模作样地翻了几下书,这才把代书板抽出来,把书放回去。
铃铛自觉遵守了图书馆的规则,是一个认真的好读者,是足以拿到黄金屋入场券的那种人――虽然书也没看几页。
他右手拿着代书板,轻敲左手的手心,不知怎么的,又开心了起来。
铃铛走在书架之间,眼神里带一点雀跃和好奇。他很是正式地向这个世界的智慧结晶行注目礼,他也在尝试找到自己喜欢的书籍。
他先走过自然科学区,看见一本上了岁数的《吉米多维奇》,像是上世纪出版的书,皮肤皱皱巴巴的,显然经过了不少人的摧残。
他自不量力地拿下来看了两眼。
铃铛:……
他又恭恭敬敬地把《吉米多维奇》他老人家请回了书架。
他打了个哆嗦,快步离开了自然科学区。
铃铛又走到了医学区。
一本《人体解剖图谱》正好闯进铃铛的眼帘。
他随手抽出那本大部头,封面是一个全裸的人――就是有点太过裸露了,不光没穿衣服,连生下来就有的那层皮也被扒了下去,只剩下鲜红的肌肉和密密麻麻的神经。
倒也不吓人,就是有点看饿了。
铃铛想――要和郑直说一声,他晚饭想吃鸡胸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