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古以来,只有挥不好的锄头,没有挖不到的墙角。
他就是秉承着这样坚强不屈的信念,才从流放的罪人尸体中爬出来,得到了罗参将的赏识,一步一步走到今天。
在百里游击还不是游击,只是少将军亲卫的时候,他奉命协助郑把总经营港口,郑把总就借职务之便,经常骚扰百里溪,不管对方意愿,把自己过去三十年的人生全部交待得一清二楚。
就像一只开屏的孔雀,把自己最好看最漂亮的尾羽,展示给心上人看。
“当年我因为私自下海被抓住流放到辽东,遇上鞑靼骚扰边境,军队缺少打扫战场的民夫,就拉了我们那帮罪人充数,我发现了一个受伤的鞑子,直接上手用铁链把人勒死了,这事儿被罗参将知晓,觉得我只当个清扫的太浪费,就给了我一个将功赎罪的机会,到阵前挖壕沟。”
讲到这里的时候,百里溪还算客气,偶尔答应一声,感慨生存不易。
郑把总是给点阳光就灿烂的性子,说到兴起,忍不住嘴上跑马:“我挖的陷阱,是又准又狠,利器还泡过屎尿,伤口沾上秽物,就容易发脓溃烂,人没死透身体就烂了,死相尤其惨……”
当时百里溪的表情一言难尽,他把筷子放下,冷冷道:“我吃饱了,把总慢用。”留给他一个无情的背影。
真带劲儿……
他拿起百里溪用过的筷子,放到自己嘴里。
他们之间的关系,本来会止步于同僚,一个襄王有梦,一个神女无心,但命运这磨人的小妖精,就是要捉弄他们一下。
郑把总在少将军的授意下与海盗暗中接触,伺机招安或吞并其势力,但百里溪不知内情,他敏锐地觉察到郑把总的异常,在晚上竟然孤身一人偷偷跟踪,不料被海盗们发现活捉。
“这就是少将军的相好?果然有几分姿色。”郑飞龙就像检验货物一样,捏着昏迷中百里溪的下巴,挑剔地打量了一番,最后啧啧感叹:“没想到少将军喜欢这一卦的。”
郑把总想说:放过他,让我来!
他也想捏住百里溪的下巴,露出整张艳丽的脸,摸一摸他光滑如玉的皮肤,之前碰了一下他手臂,就被冷落了三天。
他皱着一张脸:“老大,这人我相中很久了,我喜欢得紧,你就给我呗。”
郑飞龙心说:给你少将军找我麻烦怎么办?我又不是真的要造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