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来,就连钟乐怡自己都有些恍惚了呢。
上辈子她是最底层的毫不起眼的社畜,不会穿着打扮,不懂任何名牌,连口红都没有买一只,小小年纪就辍学,之后也只能在大商场里干着最苦最累的清洁工的活计。
任何人都可以鄙视她,看不起她,那些穿着美丽高跟鞋、裙摆飘扬,妆容精致的女孩子更是看都不看她一眼。
大商场里来来往往的都是衣着靓丽的人,琳琅满目的商品钟乐怡一件也买不起,她渐渐地产生了嫉妒、渐渐地扭曲,为什么她生下来就不像她们那么好看?为什么她们就可以有男人鞍前马后,为什么她就得做着这些让人看不起的活?
钟乐怡的心思愈加阴暗,整个人也更加沉默,浑身都是浓浓的丧气,更加没有人愿意接近她了。
直到某一天,她拖地后打滑狠狠摔了一跤,那么多人都在看着,所有的人都看着她狼狈不堪的模样,捂嘴在笑。
拖桶里洒出来的水泼到身上,钟乐怡浑身狼狈,脏兮兮shi漉漉地倒在地上老半天爬不起来……在没有人看得到的角度,她阴狠地扫过每一个嘲笑自己的人,暗暗记住她们的脸……
可是,突然有个人拨开人群,然后,走近她。
“你没事吧?你还好吗?摔得严不严重?”
那只朝自己伸过来的,白皙的、精致的手,就像是一束光,猛地刺破了她全世界的黑暗。
那是,她心中的神明,她的救赎,她的——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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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温如瑾知道原身是如何惹上了钟乐怡的话,那必然会感叹一句:“原身真的是到了八辈子血霉,好心却遭狗咬。”
他真的无法喜欢这样一个恶心、虚伪的人。
努力扮演成一个贴心无辜又可爱的白莲花,可实际上呢?
温如瑾一进屋子,就发现了无数密密麻麻地躲在每个角落的针孔摄像头,如果是原身,估计已经崩溃爆发拼命去拆这些恶心的监控自己的东西了,可是温如瑾却很平静,平静到冷漠的程度。
他原本想给自己倒一杯水,发现了饮水机里的水都那么“不平凡”之后,也只是放下了杯子,转而打开冰箱去拿没有开封过的矿泉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