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刚刚借宿原主灵魂的时候,原主的皮囊相对于洛九江的灵魂来说,从触感上就已经是一层衣服,他一直都忽略了原主穿着的事。
直到现在,直到此刻。
直到洛九江猛地回忆起来,自己刚刚在这个世界睁开眼睛时,看到的是一整条雪白纤弱的胳膊。
——一整条,光着的,雪白纤弱的胳膊。
原主不但在鸟笼里赤着脚,身上也没穿什么正经东西。
啧。
洛九江好像有点明白,前一个刚被自己五香麻辣的alpha,为什么第一时间想到的是信息素诱导发情了。
……精虫上脑的垃圾。
洛九江皱了皱眉,顺手搭上餐桌上厚实雪白的桌布。他发现出现在宴会厅里就是方便,什么东西都能现场取材。
那一卷桌布被洛九江手肘一抖,平平如镜般地飞快抽离,昂贵的银质餐具和水晶的杯盏在惯性的作用下滑动了半厘米有余,最终还是稳稳地停在了打蜡的桌面上。
尽管洛九江只是随便一抽,但动作还是又平又稳。高达九层的香槟塔在桌布被撤离时晃了晃,尽管酒液在杯壁中荡漾,却并未洒出任何一滴。
那块宽大厚实的桌布被洛九江双手一扯,如同刚刚的鸟笼一样被撕成两片。其中一片像是披风一样随便系在身上。
系统有点惊讶:[宿主……还挺在意这个的?]
不过按照修仙世界的文化来说,衣冠不整确实是很大的失礼吧。
[我倒没什么关系。]洛九江在心里叹了口气,[我只是在想……原主既然是个omega,在这个世界里相当于炉鼎一样的性别,那他大概不会喜欢这样吧。]
至于洛九江自己,当真是除了性向之外,一切习惯、审美、和癖好都都直如钢筋,是个完全超越了钢管直的级别。
他当初拜师的时候,每天在一群傀儡中战斗的衣衫褴褛,狼狈不堪。后来修炼时也遇到过几次意外,导致他不但衣服丢了两次,就连皮囊也被吃了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