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短两百来字的作文,秦铮用了很多拼音代替,还有大幅的错别字。
秦铮选择了写方浩,方浩颇有默契的选择了写秦铮。
我的堂弟。
我的堂弟很爱吃,很爱睡,很爱做梦。
堂弟喜欢说,他要成为左家历史上不怕老婆的男人,我觉得从他爷爷,父亲的表现来看,他如果想成为不怕老婆的男人,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成为别人的老婆。
然而,堂弟爱吃,爱睡,蛮不讲理,爱打架,应该没有敢娶,所以,他想要成为不怕老婆的男人,只能是个妄想。
堂弟跑的很快,每次一到饭点,他就冲冲冲,每次看到他呼啸而去的身影,我都担心他会撞到桌子,事实上,他确实磕了好几次。
堂弟笨笨的,简单的算数都不会做,他这么笨,我总担心,他被人卖了,还在帮人数钱。
堂弟总是幻想着成为天下第一的英雄,我总是担心,他会成为天下第一的傻叉。
堂弟三岁了,还没有断奶,真是好恐怖啊!这么大了,还在喝奶。
…………
一辆星车开到了学院门口,方浩和秦铮走上了星车。
“考的怎么样啊?”陆云初问道。
“还行。”方浩淡淡的道。
唐宣不禁有些吃惊,“听说,你们考跑步,考了多少名啊?”
“第十。”方浩淡淡的道。
唐宣满是惊讶的道:“居然是第十。”他记得一组有五十个啊!自家儿子什么时候这么生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