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由得握紧了拳头。

“他不可能是那种人。我现在吃的住的穿的用的,全部都是他的。”

他是我的乱步桑啊。

他对我那么好,看到合适我的东西都会给我买买买,收下客人送的伏特加给我留着,虽然不乐意但还是每周陪我回娘家,我发呆不吃饭会敲我的头给我剥一只虾,我做了合乎他心意的料理会大声表扬我,吵架了会用小鸭子写纸条先向我道歉。

我和他享受过婚姻里的各种腻歪,吃过无数块甜腻的蛋糕,看过很多个美丽的星空,也享受过身体上的盛世繁华,幻想过无边无际的未来。

他真的很好。

好到我现在死活想不通,他同意跟我闪婚,是因为什么?

我想找出一个理由,但是我找不到。

果戈里说的没错,我没有名声、地位、金钱,我有的只有劣迹斑斑的过去和随时会失控和伤害他的垃圾异能。

我看着陀思,他以前也很好。

他在异国他乡给了我莫大的信心和勇气,在我孤身一人时陪在我身边,鼓励我给朋友们发邮件。

他教我戴头花,教我说俄语,辅导我功课,教我钢琴和大提琴——在没有坦白他的理想前,他的好比起乱步,不遑多让。

但是在那之后呢?

陀思或许是伸出手想拍拍我,但在半空中就停住了,然后摊平了手掌。

“戒指还给我。”

他的眼眸里闪着光。

感觉现在的他比任何时候都温柔。

“在很多时候,任何人都是不值得信任的,因为不排除会为了某种利益出卖你,感情是真,利益也是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