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有认识他的人看见他这个样子指责是她干的好事,她就捡了块没人要的布给他蒙脑袋上了,效果是显著的,碰到的方块人都对他们敬而远之。

路上她看到一家亮着灯的房子,走近一看是一家诊所,想着说不定能治好这个昏迷不醒的人,她就进去了。

那穿着白大褂的人是个医生,路易莎想起自己在哥谭醒来就是在医院,对他们很有好感,他要怎么治病她没有任何意见,然后医生看了杰森情况之后说非常不好,命不久矣,但只要用了他的药,就绝对没有问题了。

卢西恩听到这里就知道不对了,那家诊所绝对是黑诊所吧,什么只要用了他的药就能恢复,傻子才会上当吧。

“然后我信了,医生给他挂了一瓶水,他的饥饿值和生命值确实上升了,收了我两百美元,我本来打算和苏醒的他分道扬镳的,结果他还是这个样子,抓着我手不放也不说话就跟着我,我只能带着他来这里了。”

卢西恩:还真有傻子。

“他明显脑子有问题,这可是要去正规医院检查才知道能不能治。”卢西恩没说她被黑心诊所骗了,“你要养着他?”

“啊?”路易莎发出没有意义的音节词,挠了挠头,“现在只能养着他了,毕竟我弄毁了他的房子,等什么时候把他治好了应该我就不欠他的了吧。”

“你要想清楚,治病可要花不少钱。”看那个男孩子的穿着,破破烂烂的应该是住在贫民窟那一边,一个傻子要在哥谭活下去非常难,要养一个不知道治不治得好的傻子更难。

但在哥谭,像这样的善心可不多见,卢西恩希望路易莎想清楚,贫民窟的房子不值多少钱,她带他去诊所已经是仁至义尽了,根本没有必要再负担另一个人的生活。

路易莎点点头:“想清楚了,反正比起一座荒岛,他应该更容易养吧。”

岛?什么岛?卢西恩就当她在胡言乱语,“你爸妈同意你多养一个……人吗?”

他咽下了那个傻子的称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