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爱你。”
愿有岁月可回首,且以深情共白头。
————全文终————
第125章 番外《良人》Ⅰ。养兵千日,为的就是今天。
作者有话要说:
这篇番外是阿宁视角番外,但是请大家一定要坚持看下去,因为这篇文是无邪第一视角写的,所以有局限性,没有上帝视角,他看不到的东西需要这个番外来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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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见他的时候,他就是个愣头青,挥着一个啤酒瓶子就敢从我手里抢人,完全没把我那二十多个手下放眼里。
我觉得这种傻子就该让他吃点苦头,可是后来我发现他不傻,不但不傻,还挺有脑子,就三个人竟然愣是把我二十多人的包围圈撕出了个口子。
但是跑路的时候又开始冒傻气,明明已经跑出很远了,他又转回头来拉掉单的同伙。眼看教训人的目的也达到了,我就没让手下再追下去,不过是收华和尚在下城区做个眼线,花费太多气力倒不值当了。
那时候我对他的印象仅仅是,脑子灵活,身手马马虎虎,很讲义气,还有就是,眼神很清澈的样子。但很快我就把这个人忘记了,只剩下了一点模糊的影子。直到半年后,他再一次出现在我面前。
那时候正是我人生中最为狼狈的时候。
因为我被人算计了,而那个算计我的不是别人,正是我一直以来最为敬重的人——我的干爹。
从我记事起,就只看到孤儿院四四方方的一角天空。永远吃不饱的肚子,终年阴冷潮湿的被子,没完没了的欺辱和被欺辱,就是我生活的全部。是干爹把我从这种看不到明天的日子里解救出来,他从孤儿院挑走了5个孩子,只有我一个是女孩。
他教我打斗,教我使刀用枪,甚至,教我杀人。为了不回到孤儿院逼仄的空间里去,我努力学习他教我的一切,和那些男孩子一样整日与冰冷的刀锋和腥臭的鲜血为伴。
后来,我成了他最得力的助手。14岁,大多数孩子读初中的年纪,我已经开始替他去收保护费、逼债、打理地下赌场、钱庄、跟着他去谈生意。我是他最好用的剑,因为我听话,而且锋利。
有的时候,我会羡慕那些可以坐在教室里读书的孩子,他们的双手和心都很干净。但有的时候,我又觉得现在这样的生活还不错,因为很多人怕我,他们会陪着笑脸,喊我宁姐。我可以吃饱肚子,也可以买我想要的东西,没有人能够欺负我。
我以为我会一直这样过下去,直到给干爹养老送终,可是现实狠狠打了我一巴掌,终于让我清醒地知道,为什么那么多孩子里,干爹独独挑了我一个女孩。养兵千日,为的就是今天。
这笔生意,干爹和汪家谈了很久了,可是一直谈不拢。我不知道汪家是什么来头,他们不是黑社会,但他们组织庞大,手眼通天,比之黑社会有过之而无不及,干爹一直想见他们的首领,可首领始终不肯露面,只派自己的弟弟来谈。
其实这件事也并非一点预兆都没有的。以前干爹和他们见面的时候,从来不让我进屋的,我都只是带人等在外面,偏偏今天叫我进去敬酒。我也并非不胜酒力,可是今天三杯酒下肚我已经开始觉得头晕。
接下来就和所有烂大街的电视剧套路一样,干爹打着电话就出去了,再也没有回来,门外候着的小弟都不知道去了哪里,站都站不稳的我被他们带上了车。
我不敢相信干爹真的就这样把我当成一块敲门砖送了出去,但事实却让我不得不信。一直以来我都把他当成我的亲人,对他言听计从。可是我才19岁,我不想把唯一一点还属于我自己的东西就这样交给一个我不认识的陌生人。
夜风一吹,我稍稍清醒了一点。在一个转角处,车速慢了下来,我趁他们不备拉开车门跳了车。因为知道跑不过汽车,我专找小巷子钻,可是头越来越晕了,跑得也越来越慢了,终于脚下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摔倒了。
我尽力了。拳脚相加,可是我连抬手挡一挡的力气都没有了。我觉得很热,又觉得很冷。血腥味恶心得我想吐,太难受了,不如让他们拖回去肏一顿算了,至少不会这么痛。反正也是被抛弃的,无所谓了。
就在这时候,突然起了骚乱,落在身上的拳头少了,似乎有人在说话。
我有点耳鸣,听不清。但是那些汪家人都转移了注意力。
转头去看的时候,我看到一个青年。他抱着双臂斜倚在墙上,即使在这样阴暗的环境里,他的眼睛依然很清澈很明亮,像一匹年轻的小马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