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穿成太子捡的狗 叶安宝 1590 字 10个月前

林长卿突然被夸,再看到妹妹眼睛清亮,脸上都是对他的崇拜,一瞬心脏跳动加快,心口处都是热乎乎的。

他怪不好意思的,脸蛋发烫,其实他是骗妹妹的,他还不会写妹妹的名字,只会写个林和小,就连他的名字,他也只会写前面两个字。

但这不能和妹妹说,大哥和二哥本就比他厉害,他再说自己不会写妹妹的名字,妹妹不最喜欢他了该怎么办?

林长卿在心底下定决心,明天一定把自己和妹妹的名字学会,再写给妹妹看。

林长卿拍着胸膛保证:“嗯,我会教你读书认字的。”

“我昨天去白云村玩,认识个小哥哥,和你差不多大,三哥,你请他当你的学伴吧。”

林长卿有点不高兴,家里都有三个哥哥了,妹妹竟然还出去找别的哥哥。

“他长得挺好看,也会读书。”林夏桃笑眯眯的:“不过没三哥厉害,也没三哥好看,三哥是这个,有两个大拇指这么厉害,那个小哥哥只有半个小指这么厉害。”

林长卿看了看自己的两个大拇指,又看自己的小指,得出结论,那人长大了也没他厉害。

爹爹和娘亲那么大了,他们的小指依旧没拇指大。

李氏只看到两位小主子脑袋碰着脑袋,手拉着手在说悄悄话,她笑了笑,移开视线。

终于,林夏桃和林长卿说好了,两人现在就去白云村找学伴。

“那个小哥哥还养了一条小黑狗,特别可爱。”

林夏桃说:“三哥,我很喜欢那条小狗,你不能欺负小狗。”

林长卿其实挺喜欢猫猫狗狗的,小兔子也喜欢,但是姚玉兰不准他养,他也就没坚持了。

他现在那么多时间呆在学堂,回到家要做功课,还要陪妹妹玩,就算养了小猫小狗,也没时间照顾。

不过让秦臻做他的学伴,那他们就是好朋友了,秦臻的小狗也算是他的小狗。

林长卿觉得很划算,他不但能够多个学伴,还能多条小狗。

小主子说要出去玩,可天都快黑了,李氏担忧,偏偏小主子年岁小,讲道理他们也听不进去。

只能让人去禀告给姚玉兰,姚玉兰听说小儿子和女儿要去白云村找学伴看小狗,她同意了,说多让人跟着。

大丫鬟等通报的人出去后,忍不住问:“夫人,这城里那么多和小少爷差不多年岁的孩子,何必要去村里找?”

姚玉兰想到魏湘雅,虽然就说了一会儿,但气质和谈吐,姚玉兰知道自己比不上魏湘雅。

她是商贾之家出身,从小受过良好的礼仪教育,但是魏湘雅气质更胜一筹,怕是京城里哪个世家的千金小姐。

再加上她敢和丈夫和离,主动带着稚子离开,而不是回去依附娘家人,姚玉兰敬佩魏湘雅这份勇气。

“那不一样,县城里那些孩子都比不上那一个孩子。”姚玉兰揉了揉眉心:“去吩咐厨房,晚点上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