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纵摇头:“不用,你回去以后,把最近三个月76区以内的失踪人口统计一下,圈出来失踪地点的大致范围。”
“殿下,”罗秘书长忍无可忍,小声说,“三天了。”在中央城这种超大都市,超过三天没找到人意味什么,他不信卫纵不清楚。
卫纵一听,反而笑了。
“你说的三天,那是针对你这样的平民。”他笃定地说,“抓小卷毛的人假如没有一击必杀,他就绝不会死!”
李紧确实没死。
但他说不上自己处在一种什么状态。
他猛地醒来,发现自己正缩在墙角,身上被束缚带捆得扎扎实实。他惊疑不定地喘着粗气打量四周环境,几乎以为自己还在做梦。
眼前的房间,就像是凶杀案现场。
从天花板到墙面再到地板,到处都是乱七八糟的血迹,就像有什么血糊
糊的东西在房子里乱爬……他哆嗦了一下,眼前闪过那个怪物趴在玻璃墙上的景象。那些血迹到处拖曳,甚至蔓延到他所待的角落。
他低头看向自己,惊讶地发现,自己简直变成了血人。裸/露的小腿上结了一层厚厚的血痂,用脚蹭掉,里面的皮肤完好无损。
难道有人把血往他身上泼?
李紧不得不承认,他有点高估自己的承受能力。
到底还要不要死?如果不死,他不确定自己能不能坚持下去,但就这样放弃自己吗?
他太不甘心了!
有多少人能有机会重活一次?他重新活了九年,全用来上学上班艰苦奋斗,根本没有享受到人生的乐趣,能甘心才怪。
时间就在犹豫中蹉跎,等第二次高热来袭时,李紧终于知道他先前梦到自己被火烧的原因了。
他正在接受火刑!
火从他的五脏六腑灼烧,然后烧向他的四肢百骸。
“我的手!”他惊恐地低头看向自己被束缚的双手,完好的修长的一双手倒映在他瞳孔中,却正在被火焰炙烤——热!烫!痛!
他浑身抽搐,鼻端似乎闻到了焦臭味,那是在火烧焦了表皮蒸发了水分以后,一层层烧出了皮下的油脂,炙干了血肉。
“呼——呼——呼——”他一头栽倒在地,额头抵着冰冷的地面,在一片红雾中,亲眼看着血从自己的眼睛里滴到地上。随后无数的血珠从毛细血管中爆出,一滴接一滴,很快他就变成了血人。
原来房间里全都是他的血。
砰——
房间里响起沉闷的爆裂声。碎裂的束缚衣如同染血的雪花从空中飞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