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这一路走得很慢,几乎每到一个城镇,都会停下来休整一两日。

第一次出远门的包子兴致格外高昂,看什么都觉得新奇,顾慎言也乐意纵着他,给他塞了不少零花钱,让他看中什么就买什么。

结果包子就买回来了一堆冰糖葫芦之类的小玩意儿。

足足大半个月,才花了不到十两银子。

也是很节俭了。

一点红就更夸张了。

向来一碗水端平的顾老板在发零花钱的时候,自然不会少了他的份儿,可他不仅没收,还反过来把之前攒下的工钱当做礼物送给了顾老板。

“……”

顾慎言对此很是无语,拒绝了这份‘礼物’之后,还纳闷儿了好长一段时间。

他心说不应该啊,不是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吗?

跟着他这么个花钱大手大脚的老板,这俩人怎么一点儿熏陶都没受到呢?

包子的行为勉强还可以用习惯来解释,可一点红呢?杀手这职业好像还挺赚钱的,一点红在金盆洗手之前更是其中翘楚,应该也不会缺钱花。

……除非薛笑人是个周扒皮。

把下属赚的血汗钱全都据为己有了。

薛笑人:天降黑锅!风评被害!

直到几天后,好奇心切的顾慎言实在没忍住,问了一点红为什么要给自己送钱。

薛笑人脑袋上的黑锅才终于被摘了下来。

“陆小凤说,追求心上人的时候,应该要制造一些惊喜,比如说送礼物……”

一点红红着脸,不好意思道:“可我实在想不出该送你什么礼物。”

于是就只能另辟蹊径。

他寻思着,送礼物的目的不就是为了讨心上人喜欢嘛。

那与其自己瞎买一通,浪费钱还起不到作用,直接送钱岂不是更简单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