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L:

楼上一看就是刚升职的萌新,你不知道中、高级论坛言论自由吗?

只要不是言辞过激,在遵守保密条例的基础上可以畅所欲言。

101L:

受教了,前辈。/冷汗

楼主:

让大家久等了。

不好意思,刚刚不小心把厨房炸了,稍微收拾了一下。

‘You-Know-Who’离开后又陪同大小姐去买洋装,期间‘沉睡的小五郎’带着两名女子高中生、一个小学生模样的男孩光顾了咖啡馆。

紧接着凶杀案就发生了。

一队警察包围了洋装店,‘沉睡的小五郎’指认‘You-Know-Who’是杀人凶手。

103L:

……细节让你吃了?

被害人呢?死亡地点呢?作案动机呢?推理过程呢?

楼主你抓重点的能力让我想起某位被人体描边大师,没一颗子弹能打中。

104L:

神奇的比喻又增加了。

这位大师也是个不可描述的狠角色啊。

想当年……

算了,活到今天不容易,我闭麦。

楼主:

我也没说案件是重点啊,‘You-Know-Who’都第二次被指认成凶手了,大家应该已经习惯了。

105L:

那重点到底是什么?!急死我了!

等到现在我外卖都没拆!就怕错过第一手情报!

106L:

105老哥掉马了,强迫症晚期、求知欲>食欲的牛人一般都出自情报部。

楼主:

为了让105的兄弟早点吃上饭,我就直说了吧。

与‘You-Know-Who’、大小姐同行的还有一位脸上戴着猫咪面具的少年,目测年纪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