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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洪峰的提议,为了应对越来越复杂的社会治安状况,及时打击刑事犯罪,应当在有条件的基层派出所设立刑警队的编制,抽调专门人员,组建派出所的刑侦力量。

经过研究,局里审慎地接受了洪副局长这个提议,决定进行试点。

目前阶段,全市范围内一共设立三个试点单位,其中一个,就是红玉派出所。

红玉派出所城里刑警队,任命王为担任第一任刑警队长。这个刑警队的编制还不小,除了王为之外,还编入了三名正式警察,其中女警一名。另外还给了刑警队若干联防队员的编制。

照理,刑警队是不应该编制联防队员的,但基层派出所情况特殊,是个例外。联防队员虽然不能正式参与重大刑事案子的侦破工作,担负起辅助的任务还是可以的。

刚刚从警校毕业不到半年,就正儿八经成了领导,王为让很多人羡慕嫉妒恨。

这家伙爬得,实在太快了点。

虽然派出所刑警队队长,算不上什么正儿八经的领导,在公安局内部,王为也依旧只是普通民警的身份,唯一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就是调整了一级工资,每个月多二十几块钱。

可在红玉所内部,这绝对是个很重要的职务。

对于刑警队的建立,红玉所多数人是有意见的,尤其是几个警区负责人,更加不爽。

哥几个当然不爽了。

刑警队这是直接从他们手里抢班夺权啊。

按照局里的指示,这个刑警队成立之后,凡是红玉所辖区内发生的重大刑事案件,涉毒案件,都归刑警队管辖。

当然,其他同志也一样可以管,不过,是以刑警队为主,其他同志配合。

什么是重大刑事案件?

上级的解释含糊不清,一般来说,针对基层派出所而言,有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都算是重大刑事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