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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民警只是协助。

杀人案历来是由重案中队或者重案大队侦办的。

所以,杨振华还真没资格拒绝红玉所的请求。

只不过在本时空,王为扇动蝴蝶翅膀,红玉所情形大变,有了专业的刑警中队,理论上,红玉所辖区内所有刑事案子,都由所里的刑警中队来侦办。

杨振华那么任性,固然与规定不合,也不会有人真的来深究他,最多就是批评一顿。

当然,这么恶劣的强奸杀人案,重案中队最终还是要接手的。

派出所的刑警中队成立时间不长,警力有限,经验更是不能和重案中队那些老刑警相比,把这样的大案压在一帮才参加工作不久的年轻人肩上,显然是不合适的。

尤其被害人是红玉街道办事处民政所的干部家属,街道办肯定会非常重视这个案子,西城分局的领导也不可能对此不闻不问。

只不过现在,各方都还没来得及反应。

王为记忆最深刻的是,这个案子,在另一个时空,直接变成了悬案。

直到几年之后,一个极其偶然的机会,才抓住了犯罪分子,犯罪分子主动招供,才侦破了这个悬案。

不得不说,在技术手段落后的年代,仅仅依靠传统的侦查手段,罪案的破案率确实不太高,不少案子,以后世的眼光来看,其实并没有太大的难度,罪犯留下的痕迹也比较多,只要使用一定的技术手段,不难破案。

然而时代的进步是需要时间积累的。

现在是九七年,很多后世普遍使用的刑侦技术,眼下都还没影呢,只能靠传统手段来破案。

这个案子,王为很清楚地知道犯罪嫌疑人是谁,也知道那家伙住在哪,在哪工作。

和其他几个“未卜先知”的案子一样,王所眼下要做的是,怎样让整个案子的侦破看起来合情合理。一而再再而三地当“神棍”,王所觉得也不是那么妥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