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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为瞄了一眼楼道,发现这条走廊挺长的,如果不开灯的话,里面基本就是黑咕隆咚的一片,从外边走进来,确实很难看清楚走廊里的情况。如果歹徒躲在走廊的阴暗处,那么从外边进来的人是很难发现歹徒躲在何处的。

结果一进门就被歹徒袭击,一枪击中胸部,惊慌失措之下,转身逃走,再被一枪击中后脑。

这个分析很合理,比两个歹徒躲在不同的方向同时向他开枪的推论更加合理。

因为在这种黑灯瞎火的环境下,两个歹徒从不同方向向同一个目标开枪,有一定的可能性会误伤到对面的同伙。

而且这里不是歹徒的真正目标,他们先突击经警队办公室,只是为了要迅速解决掉矿里的防卫武力。

朱群介绍,因为财务室那边有一百万现金,今晚上经警队有四个人值班,都是带枪的。原计划明天过小年就要把这些钱都发下去,今晚上是最要紧的一晚。过完明天,钱都发下去了,就不必再警戒。

所以,犯罪分子在突击得手,杀害了值班经警之后,不会留太多的人手在这里,会集中“兵力”突击财务室。

这边留一个人望风警戒已经足够了。

矿部机关那边,除了财务室还有一个保卫科,保卫科干部也是配枪的。

突击力量不够,说不定钱抢不到,还会被保卫干事打回来。

“如果一号尸体是最先遇害的话,照理说,二号从外边进来,应该会看到一号……”

重案大队大队长赵子平提出了疑问。

都已经看到有人倒伏在地了,还会继续往楼道里冲吗?

袁怀英摇摇头,说道:“黑灯瞎火的,不一定能看到……而且,就算看到了,也不一定就意识到危险,或者说没有意识到那么危险……”

承平日久,人的思维有时候确实是会固化的。

发现了尸体,也确实意识到了会有危险,但还是会不由自主地往里走,想要看个究竟。有时候,你脑子里想的,和你实际做出来的,就不是一回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