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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初期,偏远地区的私人矿老板,严格来说,和黑社会老大也没有太大的区别。因为敢在偏远地区开矿的家伙,就没一个是省油的灯,稍微弱点都不行。你要是没有自保的能力,分分钟会被其他矿老板赶走,让你的投资血本无归。

这还算好的。

要是走霉运的话,搞不好连走出矿山的机会都没有。

为了自保,也为了争抢更好的矿脉,更多的资源,所有私人矿老板都疯狂招兵买马,扩大自己的队伍。一时间,大量亡命之徒云集矿山。

像苏振雄这样当过兵,打过仗,又坐过牢,心狠手黑的人,正是矿老板最青睐的对象。纵算在亡命之徒云集的矿山,那也是佼佼者,是众人“崇拜”的对象。

毕竟苏振雄乃是“正途出身”,和这帮野路子出来的家伙有着明显的高下之别。

单纯以“能力”而论,那些野路子出来的家伙,也没法和“正规部队”出来的人相提并论。

“以前在矿上的时候,苏振雄是出了名的能打,他们老板可看重他了……”

说到这里,蔡小力又情不自禁地啧啧赞叹了一番,可见他内心深处,确实对苏振雄很佩服。或许这是因为,苏振雄算是他们这一“行当”最出类拔萃的人吧。

蔡小力也许觉得,当小混混当打手能当到苏振雄那个份上,就算是很厉害很厉害了。

“在农场的时候,就没人敢惹他。”

蔡小力又补充了一句。

苏振雄第二次因为故意伤害罪入狱,刑期是五年六个月,入狱时间大致和杨明轩入狱时间差不多,略早一点。

王为看过苏振雄的判决资料,发现这小子明显是属于从轻处罚了,而且从轻的力度很大。

第二次故意伤害,其实就是矿山之间常见的抢地盘械斗。

苏振雄是“主力”,冲在最前边,将对方打得落花流水,他一路砍杀过去,伤了六七个人,其中两人重伤。这样严重的罪行,其实判个无期都够格的,就算不判无期,正常情况下,最起码也得是十年有期徒刑往上走。

结果只判了五年半,这中间有些什么猫腻,可瞒不过王为这样经验丰富的老刑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