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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刚刚过完年,创收任务就下来了,基层工作难做啊……”

林高飞一边亲自给王为打火,一边继续念叨。

其实林所平时并不是这种“话痨”的性格,现在这么念叨个没完,无非是告诉王为:我真不是刻意去抓你“朋友”的,这不所里有任务,要创收吗?你也是派出所出去的,应该知道这中间的难处。

王为当然理解。

一般来说,开夜总会的,肯定得和派出所或者跟分局治安大队有点关系,没有这层关系,你夜总会根本就开不下去,分分钟让你关门大吉。

这些夜总会,每年也要为派出所和治安大队完成一定的“创收”任务,或者说是交必要的赞助。

与此相对应的,就是公安方面如果有什么大行动的话,这些夜总会也会提前得到某种暗示,至少是听到某种半真半假的“传言”,及时作出正确的应对措施,避免遭受“损失”。

不过一年之中,总是有那么几回,是得不到“信息”的。

比如茂山所昨晚上的突击检查,事先就没有走漏任何风声,自然一抓一个准,每个夜总会都被带走一堆人,大多数是失足女和保健男。

然后当然是相关的处理措施,比如罚款啊,拘留啊什么的,总之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来办。

但对夜总会,通常不会做什么处理,要也是罚点款,意思意思。

甚至对失足女,也是教育为主,罚款为辅,拘留只是最后的措施,一般不用。

罚款的主要对象是保健男!

这些家伙,必须要为基层派出所和治安大队的创收任务作出自己的贡献。

尤其是刚刚过完年,派出所的小金库被花了个“河干海落”,就更需要及时补充一点储备了。要不然,所里聚个餐都没钱。

王为顺着林高飞说了几句,表示自己完全理解,请林所不必担心。

“方不方便,请林所把何小翠带到这里来,我问她几句,看到底是个什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