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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容易,兰若云接管了这只正处于崩溃边缘的军队──很多人知道他是兰家的人!更重要的是,作为帝国护卫军副统领的封远,在这个时候出现,立即让这支队伍有见到了亲人的感觉,在迪斯番已经“驾鹤西去”的事实下,他们只好听从“帝国总军师”的命令,当夜上船回航。

回程中,兰若云自不能让他们再行抢劫,干脆把所有的马都杀掉了。兰若云又命令小白带领三山五岳的怪物们山里去海里钻的捕获猎物,那一段时间劳森山脉附近的兔子山鸡野猪什么的可糟了糕,海里的各种鱼类海龟也是在劫难逃。饥饿的大部队猛然间连日里山珍海味的吃,虽然还是不饱,但却解了馋儿,加之帝国护卫军本就是不容易发动兵变的队伍,这一路也没什么大事,每天看著各种稀奇古怪的鸟儿从空中往下扔东西,更有阴风一过,诺大的野猪尸体便出现在眼前,让士兵们惊叹不已,对兰若云惊为天人,更没有人敢找他麻烦。

军队终于赶到逢泽岛,停船靠岸,兽族看来真是无意于此“鸡肋”之岛,竟然放弃了北部,省却了兰若云不少担心。

当晚,兰若云骑上小白,偷偷赶回劳森,请求支援粮食到逢泽岛──他心里忽然有了一个计划,决定把这十几万大军暂且留在逢泽岛。

而当第二天来临,兰若云赶回逢泽,立即决定单枪匹马再探荒芜大陆,并且给封远下了死命令,一个月内必须拿下逢泽全岛。

然后,不理封远的愁眉苦脸和几百黑衣人的想要跟从的意愿,驾著小船向荒芜大陆驶去。船到海中,就看见堂潇笑呵呵的从船仓里钻出来:“真是个好天气呀,兰大哥!”

“哎,阴魂不散的潇潇……!”兰若云叹了口气,低声道。

“你说什么,兰大哥?”堂潇嘟著嘴说道。

“啊哈,是啊,多么好的天气啊,还有我的好妹子潇潇──!”兰若云仰头倒在甲板上,天空中,一朵白云悠然飘过,他心里在思考:“兽族究竟为什么突然撤军呢?没有道理啊……!”

第四十四章 异族

自从兽族占领了荒芜大陆,几百年来,人类在这块领土上几乎已经消失了影踪。只有在与裸兰相邻的边境之地和一些偏僻的农村还保留著一些人类聚居区,兽族把留下来的人类称为“土民”。一方面,他们极端蔑视这些异类种族,痛恨这个种族曾经对自己的百般欺凌;另一方面,他们却又有很多东西要在土民那里寻求解答──人类几万年的历史积累了无数的经验,智慧更是高过兽族不知多少倍,在上万年的历史断层里,为了缩短与人类的差距,就必须要求教于人类。这也是兽族允许人类留在自己领土上的原因,并没有对他们赶尽杀绝。

神族则不然,神族具有优越于人类的文明,他们允许人类分布在七大陆上,也有两个原因。一是因为本民族人口稀薄,必须依靠人类作为生产所必须的劳动力,二是因为神族自诩为文明民族,他们宁愿通化人类,而不愿意彻底消灭他们,况且人类和神族在外貌上本就相差无几,只不过人类面貌丑陋,皮肤也不如神族白皙,像兰若云这种看似人类中的极品,在神族中也只能算作一般!

因此,在兽族领土上的人类,起著同化兽族的作用,一方面土民的生活比较富裕,令兽族心理失衡,对人类充满了记恨和故作高傲的鄙视;另一方面又不得不借助于人类的智慧来发展本民族的文明,表面上还是尊重他们的。所以,兽族领土上人类的处境比较尴尬,说不上好,但生活无忧,说是幸福呢,又提心吊胆……

神族土地上人类的处境则好的多,他们大多处于社会的最底层,神族教给他们许多人类不知道的东西,只要不参与政治,神族鼓励他们安居乐业幸福生活,从来不打扰他们,把他们当作少数民族来看待,通过媒体宣传等手段来加以同化。又制定同化政策,规定每个人类聚居区都必须放弃人类语言,学习神族国语,所有人类的风俗也必须取消,融入神族的生活规律当中,一应节日活动均与神族共庆──基本上,神族领土上的人类在几百年来除了容貌以外,几乎被同化得差不多了,已经没有多少人会说人类的语言了。虽然生活幸福,但却不如兽族领土上的“土民”,能够想起自己的祖先其实还是人类!

幸福的概念究竟是什么呢?也许神族领土上的人类才是幸福的,那是一种物质上的幸福,而当他们也终于忘记祖先的时候,他们就达到了精神上同样幸福的目的。而兽族领土上的人类,幻想有朝一日人类能从拾故土──但此刻在异类种族中的生存,也是极端不如意的──日近黄昏,地平线上一双人影朦朦胧胧的闪现,胯下骏马高嘶,马上主人也似乎在谈论著什么高兴的事情。

等到渐渐走近,才发现是一男一女,男的面目俊朗,眼睛明亮异常,不时的四处张望,似乎在担心著什么;女的则年纪尚幼,容貌到是天真可爱,一双大眼睛忽闪忽闪的只是瞧著那男的,不时的打趣他,隔著马匹伸过手来搔他的痒……男的显然被她弄得毫无办法,只是苦笑,偶尔也逗弄她一下,往她脖颈上呵气,痒的她“咯咯”娇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