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兴致勃勃地说了她的计划,马奇一家(除了梅格之外,毕竟梅格现在有约翰了)都能去海边的小镇上住上一周,放个假。

“然后呢?”

贝思听到罗兰这么说,也显得很有兴趣。

“然后……”

罗兰转着眼珠卖关子,隔了好半天才向贝思泄了个底。

“我亲爱的贝思,你想去纽约看看吗?”

“纽约呀!”贝思顿时流露出向往的眼神。马奇家的姐妹都听人说过,纽约是一座正在成长中的大都市。那里有繁忙的港口、发达的商业、数不尽的娱乐设施,那里还是新兴的艺术中心,很多才华横溢的作家、艺术家,都渐渐迁居纽约。

罗兰筹划过:如果她想要去纽约,就至少要有200美金在手里,应付一应开支。要带上贝思的话花费会更大些。

当然她也可以考虑依靠她自己的本事在纽约努力赚钱,但这个无疑需要一定的启动资金,200美金左右的积蓄也是少不了的。

她预计带大家一起去海边度假之后,她手头的积蓄会一下被用掉一半。为了去纽约而准备的那200美金需要重新开始。

不过,鱼和熊掌不可兼得,既想去海边,又想去度假,那么就只能分出轻重缓急,一步一步来。

谁知这时贝思静静地凝望着她,望了好久,忽然说:“乔,你一直在忙,我已经好久没有看到你坐下来写作了。”

罗兰差点就接下去回答:“那当然,因为我是‘种田选手’呀!”

话都到口边了罗兰才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