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鸣女给我的地址返程的时候,恰好遇到了闹市区的晚集。

集市非常热闹,据说今晚正好遇上了庆祝节分的祭典,所谓祭典无非就是到处点亮灯笼蜡烛,去寺庙里祈福求签,一路上充满了各式各样的小摊小贩,正好借机推销自己家进货囤积的饰品食品。

大家因为格外的热闹气氛买得开心,小贩也因为人潮涌动带来的顾客量卖得也开心。除却人挤人以外,也没有别的不好之处,祭典就是这样的事情。

之所以为什么会提到这个,是因为我看到这幅人来人往的情形心生感触,然后顺理成章地被超级会察言观色的店员推销着买了三盒点心!

因为平时帮寺内清她们买东西太顺手了,所以事到如今花起钱来简直不假思索——

何其愚蠢的我自己!

炒面咖喱还有鲷鱼烧的香气飘浮在集市的空气里,但是我却半点都提不起兴趣。

换做以前,我是很愿意把这些东西送入口中全部吃下去,因为从来不挑食的缘故,甚至还因为把锅里的饭扫荡得一干二净而被做饭的人点名批评。

幼时的我身体并是很好,孱弱的身体是离开家以后才渐渐变得健康起来的。

随心所欲地吃东西意味着恢复元气,这便是我之所以喜欢吃饭的原因。

可惜现在我已然成为了与人类截然不同的生物,人类的食物并不是说不可以吃,但是也对于我来说无益——

非要说的话,吃进肚子恐怕就像是减肥的人每天只吃零热量的魔芋,更何况鬼的味觉和人的味觉十分不同,吃起栗子馒头的感觉更像是再吃没有味道的牙膏那般让人恶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