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美。
不断地抗拒,不断地挣扎,而在那一刻,他终于承认,他和他,早已经分不清彼此。
他终于,接纳了最真实的自己。
等等!
榛绿色的眼眸扫了一眼房间,他的手指倏地在被子上攥紧——这里,怎么像是他上大学时在帕罗奥多的出租屋?
威尔·格雷厄姆猛地拉起了身上湿透的背心,愕然发现,他腹部那道因背叛而被汉尼拔·莱克特深深划下一刀留下的疤痕,不见了。
他赤着脚,冲进了卫生间中。
光洁的镜面,清楚地照出他现在的模样。
深棕色的头发湿漉漉地贴在脸庞,下颌带着细微的胡渣,哪怕他看上去有些不修边幅,却也无损他五官的出众,还有那掩不住的青春洋溢的气息。
眼前这张脸,更像是十多年前的自己。
他瞟了一眼日历,日历上的年份证实了他的猜测。
现在是十二年前。
他忍不住捂住额头,他真的在十二年前,还是陷入记忆的宫殿中不得出路?
——
再度睁开眼睛的第七天后,威尔·格雷厄姆确认自己是真地回到了十二年前,回到了他二十二岁的时候。
彼时,他是斯坦福大四的学生,主修建筑学,辅修心理学,成绩优秀。临近毕业的时候,他没有选择进入任何一家建筑公司工作,而是在网上浏览了fbi学院的招收信息。
年轻的他在犹豫要不要成为fbi的一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