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因阿默的心思都在汤药之上,所以并没有注意过阿培,现下她抬头看去,一双通透明亮的眼睛虽带有些警惕,却又有着说不清的明澈。
他长得可真好看,只不过在他昏睡期间,自己为什么没有发觉?
阿默的耳根微微泛起可疑的粉红,吞吐着云雾,恰似少女初妆。但阿默作为习医之人,很快的调整好了心态,迅速进入状态开始为阿培诊脉:“危险期已经过去了,小哥,你再调养上几天就可以回家了。”
“家?”阿培听到这个词之后,面容明显的有些陌生,他是一只千年黄鼠狼精,从来都是孤身一人,他虽有朋友,但何来的家?
阿培黯然的神色让阿默误会了他话里的意思,不禁小心的试探道:“小哥,你是不是想不起来你的家在哪里了?你是不是也记不起你是谁了?”
阿培有些好笑的看着眼前这单纯的女子,原来她以为自己失忆了。反正自己重伤未愈,还要在这个小村庄里待上几天,这样一来倒是不用再费心思找其他借口了。
“我不记得了,我只记得我叫阿培,其他的我什么都想不起来了。”阿培的神色迷茫,眼中氤氲着看不清的雾气,像一只无助的小白兔祈求着能够有一个好心人收留他,带他回家:“我应该没有家吧,不然怎么这么久了,我的家人都没来找我。”
这可怜兮兮的模样,瞬间勾起了阿默的怜爱之心:“你别想那么多了,如果你的家人不要你了,我要你啊。”
阿默拍了拍胸脯,语气坚定地安慰道,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又再次补充了一句:“还有婆婆,婆婆也会要你的。”
我要你啊!这句话从来没有人对他说过,阿培的心脏像是被什么东西抓了一下,莫名其妙的一紧,让他不知是什么意思,这难道就是家人的感觉吗?
“小伙子,你就安安心心的在老婆子这里住下吧,老婆子孤身一人,你来了刚好也能给老婆子我做个伴。”老婆婆是个很开明热情的婆婆,她的儿子不幸早逝,只留她一人勉强的活在这个世上,若不是有村里人的照拂,她估计早就随着儿子去了。
如今老婆婆看见阿培,听了他的故事,便觉得这一定是天赐的缘分,给年迈的她送了一个完美的孙子,能够伴她左右,为她养老。
“可是婆婆,我没有钱。”阿培坦然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