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第举子秀才倒有心,但书局这种地方,总需要高学历门面。巧了不是,陈元龙自己送上门来了。三阿哥怎么忽悠的他不知道,很快陈元龙就被调到出版局做主编。当时没人理解他,但几年下来,出版局做得风生水起,成为出版局翘楚,与无数文人墨客来往密切,被天下学子视为孔庙一般的圣地。后来又办了报纸,成为政府控制舆论的笔杆子,更是雅俗共赏,天下闻名。

陈元龙作为主编,真可谓是名利双收!成就一点不比陆肯堂低。

——哦,陆肯堂现在已经荣升工部尚书了。

如今陈元龙工作之余,还会按照自己的兴趣做做记者,今儿他就是跟着三阿哥过来取材的。这会听到宁欢打趣,连忙笑着拱手:“公主今儿威风,刊登出去必定引百姓敬仰。”

宁欢笑得更欢了,陈元龙摸摸头,不知为何总觉得那笑有些奇怪。

确实奇怪,因为宁欢看到他就想起前些日子看过的后世小说,总有人说四哥的儿子——后来的乾隆帝不是四哥的亲生儿子,而是眼前这位陈大人的。四哥这辈子眼瞧着一心扑在治河修路上,无心政治。他不是堰堰世界里那个晚景凄凉的雍正帝,想来也没有心力纳那么多妻妾,生一个乾隆帝那样的儿子。

只不知道四哥如果知道自己莫名其妙戴上一顶大大的绿帽子,还会不会为陈元龙引荐三哥。

宁欢又笑了一通,然后对三阿哥挥挥手,“我先走啦?”

“去吧”,三阿哥微微点头。

陈元龙好奇道:“承安公主还有别的事?”

“是啊”,三阿哥笑道,“万恒书院在状元楼办一个诗会,请她去做裁判。”

陈元龙这才恍然大悟,万恒书院的诗会非常有名。不仅文人墨客,就连翰林院许多官员也会参加,若非今儿要迎接使臣,陈元龙本来也是要瞧瞧热闹的,他感慨道:“承安公主学识好、民望高,理该如此。”

到了如今,已经没有人会因为宁欢的女子身份而对她抱有微词了,实力就是最好的证明!宁欢是真正的天才,苦学十数年,学问远超许多进士。况且她创办的图画书、拼音、铅笔、黑板等风靡全国,直接推动教育改革,在文坛有着不轻的地位。别的且不说,就说新成长起来的一代才子,有几个没有看过用过这些东西?

这已经是宁欢第三年参加诗会了,只是从前作为参与者或者旁观者,这次是第一次做裁判。她先找地方卸妆,今儿为了冒充六阿哥,她给自己化了妆,但这副面貌去见学子们就不好了。

衣服倒是没换,反正她经常男装女装混穿,大家都习惯了。换衣服还要挽头发,怪麻烦的。

宁欢一露面,与会学子便好奇地看过来,她大大方方任由观看,还跟几个熟脸打了招呼,然后施施然坐下等诗会开始。

与此同时,噶尔臧洗漱完,舒舒服服地下楼用膳。午膳是驿站准备的,噶尔臧和妹妹伊哈及副使个三个人坐一桌,食物却有满满一桌子,有荤有素,非常丰盛。

主食是米饭,煮的晶莹剔透,颗粒分明,装在琉璃碗里,看上去便觉贵重。吃一口软糯弹牙,浓郁的米香味在口腔蔓延。蒙古稻米很少,伊哈却非常喜欢吃米饭,连扒两口才停下问驿站管事:“这米和平常的不一样,是大清上等的好米吗?”

“您品味真好”,管事笑道,“是也不是,这大米是五阿哥杂交出来的新品种,说是综合了好几种稻米之长处,比以前的米都好吃,但要说珍贵也算不上,它亩产可比一般稻米高多了,产量高的很,咱们百姓也能吃得上呢。”

伊哈又仔细尝了两口,忍不住竖起大拇指,副使却惊讶地睁大了眼:“杂交?”

“是啊”,管事呵呵一笑:“奴才也不知道什么意思,只听说杂交出来的品种特别好,您手边这菜就是杂交的,您尝尝。”

副使尝了一口,吃不出什么差别,噶尔臧却闷声道:“更脆甜。”

“正是呢,使臣好舌头!”管事又赞了一声。副使又尝了尝松仁玉米,这道菜他没吃过,但知道玉米的名头,据说产量非常高,在大清活命无数。听说生命力也非常顽强,在哪都能活。

他以为今天已经足够惊讶了,但吃到一道菜时还是惊讶地瞪大了眼:“这是什么?”

“这是番茄。”

“不是,我说这肉。”

“那是牛肉,这道菜叫番茄炖牛腩,使臣吃不出来吗?”

当然吃得出来!草原上的人谁能吃不出牛肉的味道?但正因为如此,副使才如此惊讶——大清不是很看重牛吗?私杀耕牛不是犯法吗?怎么还能堂而皇之拿来待客?他出使多次,从来没在大清吃过牛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