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
戴平安迈步走进了肯尼斯酒吧。
昏暗的烛火下,酒吧里的客人三三两两的坐着,戴平安看了一圈,没有发现达奇等人的踪迹,看来是自己来早了。懒得出去了,他做到了吧台边,向酒吧的老板要了一杯酒。
酒吧的老板长得很有特色:三角形的脑袋,尖尖的头顶寸草不生,宽厚的下巴却胡须密布;又高又大的鹰钩鼻上面,一双绿豆般的小眼睛上下打量着戴平安:
“要喝什么?”
“威士忌就行。”
“2美元!”
“真t的黑!”看着端上来的那杯劣质威士忌,戴平安在心里暗骂着。在史密斯·菲尔德酒吧,05美元就能喝上一杯上好的“老血眼”牌波本威士忌,到这居然只能换四分之一杯,浑浊不堪的,鬼知道什么牌子的劣酒。
戴平安从来都喝不惯洋酒,别看他最近天天喝酒,那只是为了恢复身体,并没有什么酒瘾。更何况酒瘾得大到什么程度的人,才会忍不住诱惑,喝下眼前这杯刷锅水。
戴平安没有碰那杯酒,酒吧老板似乎也早就习惯了这种情况,只顾着低头擦着酒杯,看都没看这边一眼。
在早上得到兰尼传来的消息后,戴平安就向大叔打听过肯尼斯酒吧消息。得到的回复是:小心行事,不要惹事!因为就连大叔他本人也不敢随便来这喝酒。所以戴平安静静的在吧台前坐着,等着达奇他们的到来。
可惜……
只听“咄”的一声,
一把锋利的猎刀,狠狠地扎进了满是刀痕和血渍的桌面。酒吧里边的一个桌子上,一个挺着啤酒肚子,浑身上下邋遢不堪,牧场工人打扮的,一双小母狗眼一翻,看向了静静坐着的戴平安:
“什么时候黄皮肤的华国黄鬼居然也能进酒吧喝酒了?”壮汉调笑着说,酒吧里的其他人也跟着轰然大笑。
“你身上那把枪从哪偷来的,怎么跟我之前被偷的那把一模一样?”壮汉向戴平安问道,其他人则是兴致勃勃的准备看热闹。酒吧里只有两个人没动,一个是坐着的戴平安,一个是擦杯子的酒吧老板。
“嘿!,黄皮肤的小崽子,尼诺叔叔问你话呢?”
戴平安没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