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差不多就行了。大不了到美国再买。”罗丝坚决不同意。跟着鲁芙买东西,累死个人。
“噢,说起这个。前两天卡尔来过家里,他邀请我们在美国的日子住在他的府邸。你托马斯叔叔已经同意了。”
“真殷勤。”罗丝小声的嘟喃。
“好了,即是住在人家的家里,我们总不好带这么一点东西去。要知道,美国也是有舞会的。”
罗丝想想也是,带的少了,确实也有些不方便。“那好吧。我一会让特蕾西回去拿些行李来。”
“可,”鲁芙有些不赞成的想要反驳她。
“好了,妈妈。我保证那些都是新做的。没穿过的。”罗丝一看鲁芙要说话,便把话接了过来。不用想,她都知道她妈要说什么。
这个话题直到特勒西又拿回了两大箱子里的衣服及配套的首饰才彻底的结束。说真的,罗丝有些想不明白,这时代的人是怎么想的。不过一个月就回来了,带这么多的东西,当真不是要走秀?
因为是住在别人家里,所有珍妮便跟着特勒西一个房间了。电报机倒是放在了罗丝的房间里,这两天如果没有什么事情,珍妮都会守在房间里。
“小姐,这是今天收到的电报,是张先生发过来的。”第二日早餐后,罗丝回房间换衣服,正好看到了珍妮递过来的电报。
罗丝接过电报仔细看了一遍。笑着对珍妮说道:“慕原要和叶桐成亲了。婚礼定在今年九月中旬。你说我应该送什么做他们的新婚礼物呢。”
罗丝一边对着珍妮问道,一边在心里算计时间。也许她还来的及参加他们的婚礼。
“你替我告诉他们,我会去参加他们的婚礼的。噢,别忘记替我送上祝福。”
罗丝看到这份电报,非常的高兴。同时,不知怎么地又想起了别的事情来。心情又低落了下去。
她记得,在民国后,很多人为了什么自由,民主,恋爱权利等等。抛弃原配嫡妻,再结新妇的。多少传世名人都是这么干过的。那些人,为了一已之私便休妻另娶,另人不耻。
他们可曾想过那可怜的女人要如何身处,娘家容不得,婆家留不得。说是自今往后男婚女嫁各不相干。可当时,又有多少人改嫁的。就连那位国父,那位校长大人,还有一些学术界的名人,可不都停妻再娶了吗?
宋家三姐妹,嫁的可都是以婚的男人呢。而且这男人还是有妻有妾的。悔叫夫婿觅封候。若是那些女人知道自己的男人有这一天,是否还会意无反顾的支持他们呢,反正她是不会的,凭什么她跟着吃苦受累,担惊害怕,成功后,享受果实的却是别人,天下的好事哪能都让人站了。
想到这里,罗丝便提起笔,写下了一段话。吩咐珍妮用电报发给至今仍在清华大学任教的汤姆。
“吾暂居华夏多时,眼看着华夏自帝国迈向了民主民国。看着自此华夏人对人权,对平等的迫切追求,心中蔚然。近日,在很多地方,吾发现,民国的到来,不仅改变了华夏国人的所思所想,也改变了他们的行为。
如,在校园,在街市。经常有女学生讲着婚姻自主,恋爱自由。反对封建包办婚姻。找寻共同语言,共同追求等语,然后不顾其以有妻子一事,毅然纠缠不休。
又如,也经常遇到有人说,国换君,君□□之说法。家中之妻,非其自主可选择。随陪伴多年,相敬如冰,但没有共同的追求,理应弃之另娶等语。
后来,又发现,其妻妾皆是其自家父母为其聘娶之。其妻在家孝顺父母,养育幼儿。更有甚者,为其家中主要生产力,为其挣得学习生活之资源。现其确因年华不在,容貌不丰,等等原因将其舍弃,另其自去或是选一幽静之处让其独居。
虽担赡养之责,确无丝毫尊重之意。世人皆可无视之。再娶其年轻貌美,或有读书识字之人为妻。岂不知其妻之今日或许便是汝之明朝,此类人与忘恩负义又有何差异?
都云华夏为礼仪之源,堂堂大国,央央上邦。弃父母之初选,也是其孝道所展?弃糟糠之举,也是其大义所在?在吾等外人看来,是为不孝不义之正解。
至此,又有不解之处,若华夏革命一次,换一次妻。那华夏人还希望再革命几次?一生换几次妻?原是新妇,今日下堂。今朝新人,明日更待新人否?
我等外国旅居之人,见之也为华夏人之义礼忧心。今日连陪伴多年的发妻都不能容,不能尊敬之人,来日岂不是更难容于他人。今日舍父母之选择,与孝义岂敢等同。这类人真的可担当重任吗?若华夏重用此类人,华夏之明天,安能静置否?若华夏负鼎之人皆是如此,华夏危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