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的金毛犬还太小,毛毛也很短。胖胖的小短腿连沙发都上不来。罗丝便让特勒西将狗窝放在了窗台附近。

每天小狗都会被带出去放风一回,等到回来的时候,便老实的在房间里陪着罗丝。非常的乖巧,不过狗的天性,总是无法避免的。这不,罗丝看着自己最后一双托鞋无语极了。

不过一下午的功夫,两只小狗便分工合作,一人一只托鞋。噢,是一条狗一只托鞋。卡尔看着只能坐在沙发上等等特蕾西拿鞋的罗丝说道:“怎么?又被咬坏了?我说什么来着,就不应该在房间里养宠物,又不是猫呢。”虽然猫也不应该养在卧室里。

马后炮永远让人痛恨,罗丝瞪了一眼卡尔,对着从卧室里走出来的特蕾西说道:“去找勒杰,把霍克利先生的备用托鞋拿一双过来。”

特蕾西看了一眼卡尔,抿嘴一笑,“好的,小姐。”

卡尔也是一笑,不过看了一眼罗丝的小脚,卡尔说道:“我让人去船上看看有没有合适的吧。”一般的船上都有商贩卖一些生活用品,衣服器具。罗丝的脚太小了,而他的托鞋又太大,在有地毯的房间里,很容易摔倒的。

罗丝的小脚被卡尔的大手抓在手心。有些痒。罗丝想要抽回来,可卡尔却不愿意松手。

也不知道卡尔这是什么时候养成的习惯。只要看到她没有穿鞋,就会把她的脚拿到手里把玩。幸好此人不是三寸金莲的爱好者。

她记得以前看书时好像看到,小鞋最盛行的时候,那些文人墨客都喜欢将女人小脚穿的鞋当酒杯,饮酒用。

卡尔要是真有这么个爱好,她发誓,她再也不会让卡尔亲她一下。

这到是罗丝多虑了,罗丝的脚,小小的,白嫩嫩的,粉色的指甲像水晶一样镶嵌在圆润的脚指头上。让人看了爱不释手。卡尔素了这么两三年,眼睛都冒绿光了。罗丝的脚虽然招人喜欢,但其实主要的还是‘没鱼虾也好’的心理在作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