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正这少女的生母也姓林,那她还是叫林琳好了。那男人都不要她,凭什么还要跟他姓,没这个道理。

最后便是找房子了。虽然她不愁没地方住。但总要有个落脚点,她不能总从空间进来进去的。现在可是现代社会,被人发现,就等着千里大逃亡吧。

林琳合计了一下手中的钱。明面上那对男女给了她三万块港币,那男人又私下里给了二万块。除了这些,她还有当初来香港时,带来的几千块钱。

所以,暂时租房子还是上学是没有问题。之后的话,她还是卖件古董吧。

她空间里正好有几件元青花的瓷器,当初用来装醉蟹的。腾出一个来卖掉。估计也能得上不少钱。

现在是一九八九年,这一件瓷器应该也能卖上二三百万吧。有了这笔钱,上大学是没有问题了。

一路坐着出租车到了教务处,果然跟她之前想的一样,那女人压根就没有帮她办理过学籍。不但没有帮她办理学籍,竟然连她的转学证明都不知道丢哪里去了。

看了一下办公人员,林琳低下眼帘走了出去。情况不太好,她跟本就没有办法向之前想的那样,塞红包走后门。

站在大门外,林琳叹了口气,伸手又招了一辆出租车。去民事局,她是一定要改名字的。以后和那些人是老死不相往来。

改名字到是很顺利。别看在大陆十五岁什么也干不了,但在香港却已经有改名的权利了。而且青少年改名字的事情太普遍了,人家办理此事的办公人员虽然对林琳连姓都改了,有些侧目,但还是让林琳在等了一个小时候拿到了新出炉的身份证。

最后林琳又拿着身份证,去了地产中介公司。找中介租房子虽然要多花一个月的佣金,但相对来说速度也要更快一些。

嘉嘉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