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一缕头发别在脑后,林琳特别的庆幸她的便宜师傅只是收走了她的一些能力,而将一些在他们神仙看来毫无特色的空间道具都留给了她。
她只要在今天出门前喝上一口福灵剂,然后去买□□,等到她从警察学校集讯回来后就可以去兑奖,然后,然后将叶母那三母女送到加拿大去,她就搬到酒店去住。等买到了心仪的房子再搬出来。
别的她还真的不了解,但是在这部电视剧里,这里的香港人都挺喜欢往加拿大移民的。之前叶母也说过,谁谁谁移民了,谁谁谁要移民了。语气中的羡慕,就算是只凭着读写记忆,她也能感觉得到。
既然是这小老太的心愿,送她们去移民,对她来说还真的没啥难处。
不过要去也只是叶家三母女过去,她是不去的。
她还是喜欢呆在属于自己的地方。
叶家的两个小姑娘正好都在上学,就申请留学,而叶母就申请陪读,手续比移民还要简单。等到人过去了,她再‘想办法’给这娘仨弄个移民的手续,就再简单不过了。
四处打量了一下,林琳便准备去洗漱,转身之际却看到了放在房门口的两个大玻璃丝袋子。
满头的黑线,像是下了暴雨一般落了下来。
不就是为期两周的pnc学习吗?
至于弄得像去逃荒的难民吗?
噢,不,这更像是倒爷专用的那种袋子。
泥媒呀,她啥时候沦落到出个门还要拿玻璃丝袋子装东西的地步了。
不行,让她拿着这两个袋子出门绝对不行。
回想了一下,记忆中这两个大袋子里都装了什么后,林琳的脸上又是一下子黑粗的线。
数盘磁袋,一个老旧的录音机,还有一堆数年pnc考核资料。而衣服却是只有几件。
这姑娘,真够可以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