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算是林琳将这辣白菜的一颗的定价受得比其他小餐馆高出三层来,只要识货的人就不会放弃。

一天光是卖辣白菜,收入就已经与当天小餐馆的收入齐平了。

林琳知道崔妈的考虑在哪里,所以从生计到环境邻里都让她说了个遍。

最后也不知道是林琳说服了她,还是她自己说服了自己,到也真的是顺着林琳的意思走了。

不过有两件事情,却是崔妈在意的。

一是必须给崔英雄留下她们搬家后的新地址,二是要找个合眼缘的人再把小餐馆兑出去。

这两点对于林琳来说可没有什么难的。

先是给崔英雄写了一封信。

信中的内容除了告诉崔英雄新家的地址外,还有就是让崔英雄按月寄生活费回来。

服兵役是给发工资的,军队供吃供住,发的工资自然要拿出一部分交给生养过他的寡母。

既然已经成年了,那赡养母亲就是他责任。

林琳在信中明确地告诉崔英雄,从现在开始,每月收入的三分之一必须汇给崔母当生活费,不然弄死弄残,后果自负。

别以为人在军队她就没有办法了。

为什么说是三分之一,是因为林琳觉得这个分配比例是最合理的。

以后崔英雄成家,也是要给老婆交家用的。

崔英雄之前是被打怕了,可是离了林琳的距离远了,那点怕也被他就饭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