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琳年纪小,发型也显小,再加上皮肤水润,看起来小了好几岁,听到林琳叫自己同志,杨爱国嘴角的抽搐非常明显。

忽略林琳对他的称呼,杨爱国便给林琳解惑了,“那孩子叫太叔陌,今年五岁,母亲是这个村的姑娘,父亲……父亲是个知青,不过那混蛋趁人不注意已经逃跑了。”

“啊?”林琳怔了一下,她没想到那小孩的身世那么戏剧化。

“这事说来话长,因为那混蛋,害得咱们这些知青在村子里都有点抬不起头来。六年前,那混蛋刚到这里。长的人模人样的,后来勾搭人家村里的姑娘,等到那姑娘肚子大起来了,他一害怕就跑了,听说跑回g省,游了海子去了香城。到是那姑娘因着作风问题被红袖子带走了,听说在县城里遭了大罪,等人回来的时候便早产生下了那个孩子……”。

林琳长的漂亮,年纪又小,杨爱国话里话外带了些劝诫。林琳自是听了出来,附和了杨爱国几句后,又问起了那小孩怎么养在队长家,难道那姑娘是队长家的什么人。

“那倒不是,那姑娘只有一个哥哥,不过哥哥前几年进部队了。大人没了,总不能眼看着那么大点的孩子也没了。大家便准备给部队去封信,可找遍了那姑娘的家,也没找到一个地址。最后村里的干部便商量着这孩子由几个村干部轮流养着,一家一个月。你们在队长家里看见了,那就是说这个月那孩子养在队长家里了。”

林琳点头,这么一说她倒是想起来了,书里好像提过这件事,不过是多年后原主见到熟人时听人提起的。

想了一下书中的日期,林琳知道那小孩的舅舅差不多今年年底就退伍回家了。

好像还是个……瘸子。

不过那小孩的舅舅不是重点,重点是那小孩的爹从香城回来了。

有钱,有势,在b市开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