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还叫没心眼,那有心眼的人得是啥样的?

关于错别字的事情,叶云真的误会了莫愁,不过那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叶云此时的心情以及之后的动作。

虽然当初写手书的时候,他也是留了个心眼,可是他那个心眼根本不值得推敲,一但推敲一定会查到真相的。顺藤摸瓜后,他还能有好?

叶云想了想,先是回到自家书房,打开家中密室,将家中世代收藏的医药秘方都拿了出来,找了个木头匣子装上,又拿了块包袱皮,装了几件衣服,以及一些银票后,叶云就将东西放在了书案一旁。之后坐在书案前给章云娘写了一封信。

他在信中邀了章云娘在落日前去东城门外的一处凉亭里见面,言有要事相告。

之所以选择落日前这个时辰见面,那是因为只有这个时辰章云娘出了城门便没有办法在关上城门前回到城里了。

回不到城里,也方便他们谈话不成,他将人弄晕带走。

再一个,叶云因为有自信,就算是那个展夫人将那封手书和活血丹交给了包黑子,包黑子一时半刻也不会宣他上堂。

至少今天不会。

只要今天夜里出了城,一路向着京城的方向赶去。到了京城他爹一定有办法保住他的。

想好了这些,叶云便拿着信出了书房,在院子里找到府中小厮,让他去驿站送信。

小厮走后,叶云还特别有兴致的让人做了一大桌子好酒好菜,自己吃喝起来。这么地道的郑州菜,到了京城可就吃不到了。

至于他那个智缺,自从奶娘和云娘离开后就没有人照顾的儿子,叶云早就忘到了脑后。

申时二刻,叶云去书房拿了包袱,又特意叫了个下人替他赶了马车送他到城外后,这才将那个下人打发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