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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张黝黑的脸满是血腥与冷漠,说话间铿锵有力,坐姿也是出奇的挺拔板直。

“既然是实验,就不一定能保证成功,我们要的是万无一失,他们终归只是备选,那些马贼才是正餐。他们中不少人已经通晓武艺,且性情彪悍,善于骑术,正是合适的兵种!”

另一个大汉比前一个更加骇人,坐在那里像是一座小肉山,脑袋后面扎着一个小黑辫,粗壮的双臂带着护腕,说话的声音如洪钟,嗡嗡震颤虚空。

张广顺浅笑一声,点点头,没有回话,正看着那些人疯狂的用武器对一些尸体施加破坏,从青砖路走来一个下人,在张广顺身边耳语一番。

“哦,项藉?还真的取了林远山的头颅前来,好,好,好,哈哈,自古英雄出少年,此话不假,说杀谁就杀谁,一个唾沫一个钉,带他来这,记住,一定要恭敬。”

听完下人耳语,张广顺大喜过望,连忙让那人将项央接到这里,其作态引动两个魁伟大汉颇为好奇。

“张广顺,何事让你这么开心?那个项藉又是何人?为何要带他来此?”

块头稍小的汉子面带寒色,颇为不悦,他们身份隐秘,岂能轻易见人?

“两位,正要给你们介绍一位年轻俊杰,其人武功高强,初次下山便要投我小连云寨成就一番大业,这不,先前取了投名状,特来找我。那投名状之人你们也不陌生,正是林之龙那个老鬼的第二个儿子,林远山。”

张广顺话中喜不自禁,林远山之前仗着身份不俗,振臂一呼纠结江湖人与他们作对,还败了他一阵,这是耻辱,如今洗刷干净,岂能不高兴?

“哦,这年轻人如此了得,能杀得了林远山?那倒是要见一见,说不定能拉拢一番,入我们一脉,可比当一个小小山贼要有前途的多了。”

大肉山摸了摸脑袋后面的小辫子,腮帮子鼓动,铜铃般的大眼睛迸射出骇人的精光,他可是求贤若渴,若对方真是良才,他不吝神功宝丹。

不多时,项央被人带到这开阔地界,见到了张广顺,也看到不远处那血腥残忍的画面,眉头不皱,眼皮不眨,心跳如常,就和见到小孩子嬉戏玩闹一样。

“咦,好心性,若是心有善念挂碍,必然露出不忍心,若是心有恶念,也会萌发恶态,这人如清风拂面,冷漠如此,难得。”

大肉山眼里闪过一丝赞赏,人总是被各种各样的规矩与观念束缚,哪怕一般的恶人见到这一幕,七成也会惊怒交加,项央不动声色,乃是心性淡漠的一种表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