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周目

对「互相一见钟情」这件事,你倒是没有什么怀疑。小说漫画里不都是这么写的吗?

问题是:你们之间似乎进展得太快了。

或者说,他对你太感兴趣了。

你们在高档餐厅的西餐蜡烛下确定了恋爱关系(他为了报答你的「救命之恩」,主动用黑卡请的客),然后陪你去了游乐场、和你逛街,最后约定了下次见面后才告别。

从游乐场开始你就觉得有点不对劲。

虽然不太清楚高中情侣谈恋爱的流程,不过考虑到人体生理构造,一般不会在请女友吃过大餐后再去游乐园坐过山车、海盗船和蹦极的吧?

逛街的时候也是,他像只粘人的小猫咪似的,牵了你左手牵右手,帮你试鞋子试化妆品。你甚至产生了他会跟进试衣间的错觉。

不过他很有分寸(也可能是脸的加成),他的行为除了亲昵外并没有让你感到不适。

你仍然喜欢你的男朋友,小心地伪装成柔弱jk,直到你收到他的邮件:

【from治君:

平安到家了吗?和彩加一起很开心('v‘)朋友给我推荐了一个很有趣的地方,明天我们在那里见面吧!】

后面跟了一串地址。

似乎是某家酒店。

……

这!是!怎!么!回!事!

你在破出租屋里抱着手机瞳孔地震,失手打翻了牛奶弄得邻居来半夜敲门。

你应付了一下邻居,心乱如麻地用最近学到的jk万金油句式回复:

「啊呀,这要怎么办好呢」。

虽然有点肉麻,但是既没有拒绝也没有同意,成功争取到了思考的时间!

然后你合上翻盖手机,踩着阳台栏杆屈膝一跳至公寓楼顶,在各个建筑物楼顶千里夜奔,直冲整个横滨最便宜的网咖——

来查攻略。

是你答应得太快,所以给了他错误信号?其实应该再多矜持一下?

不,你不相信能有人在那双如夜空般令人心醉的眼睛下坚持摇头。你假装犹豫了五秒钟啊,这难道还不够体现你纯洁贞淑的设定吗?

生活已经如此艰难了,为什么还要在美色当前时勉强自己呢?

所以,治君是个和女孩子第二次见面就把地点定在酒店的负心汉……?

……

“怎么可能!”

你猛地站起来,地上试图悄悄溜走的黄毛赶紧又装死趴下。

你神志不清地想,只要看看治君的脸就知道他不会是坏人,他怎么可能是馋你身子呢?

但是你又看看自己发的求助帖下面,已经有了好几条跟帖,无一例外是让你快跑。

理智和爱情以命相搏,理智奄奄一息垂死挣扎,但又没死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