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能想到这个穿着打补丁的青衣,裹着陈旧皮毛宛如猎户的人会是连云寨的大寨主,江湖上赫赫有名的“九现神龙”呢?虽然过去几年戚少商一直于军中效力,可是这也丝毫无损他在江湖上的名声。
自女真被赶回长白山,大宋与金国的战事将要结束前,戚少商就离开了神机营回到了连云寨。昔日热闹的连云寨,如今的连云寨已经有些败落了。昔年的兄弟都已经各奔前程,有的为国捐躯,有的在军中大放异彩得了功名。自然也有戚少商眼看就要享受胜利果实却放弃功名利禄抽身而去的人。
虽然回到了连云寨,戚少商也没有打算继续做他的大寨主,而是安顿了寨中的一切,卸下了大当家的责任。从此之后,连云寨也不是土匪了,只是普通的一处寨子,留下的人可以安居乐业。就像没有昔年许多高手,凭着如今已经领了官职的老兄弟,也不会有人轻易招惹连云寨。
从独上连云寨,收复八位寨主,坐上大当家的位子到后面率领连云寨与顾惜朝一道抗金,不知不觉,他已经在这条路上走了十几年。如今海晏清河,戚少商却想到处走走,看看这个自己有份平定的天下。
十年前,他曾经在这里遇到一个人,从而改变了许多原定的计划。如今他要走了,便想到来这里吃一碗面,缅怀一下年少轻狂时的旧事。
面吃完,汤已经冷了,戚少商放下面碗,打开了酒囊,抬头就见白茫茫地天地间,一人禹禹独行。在这及膝的深雪中,那人却走得极快,他穿着一袭绣暗纹的青色锦衣,披着一件浑然天成无一丝杂毛的白狐狸皮披风。一手撑着一柄银红色油纸伞,另一手却提着一个很大的酒坛子。
待走进了却见是个看起来二十来岁的年轻人,面上没有什么表情,只是那双漂亮的桃花眼却添了几分明媚。戚少商却知道这宛如谪仙的年轻人已经三十四五,委实不算年少了。
“我道是谁,原来是大将军,听闻陛下要封大将军为王,大将军怎么有暇来着荒野僻寒之地?”戚少商微微笑道。
“这天下有趣的事情何其多,又何必要去做那没什么意趣的王爷?”顾惜朝手上一掷,将手中酒坛丢向了戚少商。
戚少商接了酒坛,只怕有二十斤重,难为顾惜朝提着它在雪中走了几十里。随手拍开泥封,酒香醉人:“惜朝竟要放下那唾手可得的富贵?”
“何为富贵?都说我出身贱籍,然幼时却不曾吃过什么苦楚。然母亲爱我如珠如宝,吃穿用度无一不精。”顾惜朝轻笑道,“世上最好的酒,天底下最厉害的武功,人间最璀璨的宝物,我都已经见识过。所谓荣华富贵不过如此,又何必再为其束缚?”
“你说的也有些道理,只是既得了这荣华富贵又有谁会舍得松手呢?”
“顾兄不也早早放下了么?若非如此,当日在长白山也不至于不告而别。”
戚少商摇了摇头,他之所以选择在那时离开,只是不愿意行赶尽杀绝之事罢了,却不像顾惜朝对敌人的的心思若不能同化便要彻底诛灭。他不赞同却能够明白顾惜朝为什么这么做,非我族类其心必异。
俗事已了,顾惜朝也无意在问戚少商匆匆离去的缘由,转而道:“今日来,我是特意请顾兄喝酒的!”
“惜朝的酒我可真不敢随便喝!”戚少商笑道。被顾惜朝坑的多了,每次顾惜朝说请他喝酒吃饭,他就觉得不妙了。不过嘴上这么说,戚少商还是熟练的拿碗倒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