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日里白净斯文的面孔,带了一层怒意。
望着那碎成两半的调羹,一股火气从心窝直窜头顶,自己那日在后山说的话,她一句都没有听进去。
“锦绣姑娘,再去拿个调羹来。”
宋孟琮沉着嗓音,听起来好像并无波澜,但若是细看,就会发现她说这句话的时候,后槽牙明显是紧咬着的。
锦绣抹了把脸上的泪,旋即放下手里的汤药,应着声就快跑了去。
宋孟琮不是锦绣,没有那么多耐心跟好脾气,端起汤药,径直的走向薛音涵。
到底是闺阁女子,薛音涵再怎么胆大,也还是有些畏惧的,况且她本来就是个胆小的。
“你做甚?你别过来!”
薛音涵抱着被子,往床角缩去。
此刻的宋孟琮神色不善,眉眼愠怒举着汤药——
“你是自己来,还是我动手?”
若是放在平常,这话定是轻浮无比,可现下配着宋孟琮这阎王死的表情,竟叫人生出惧意。
“你若是敢乱来,我就叫人把你乱棍打死!扔出——”
薛府两个字还没说出口,薛音涵的下颌就被捏住了,宋孟琮瞧着瘦弱单薄,手劲儿却是不小,以前还没在薛府的时候,她也是干过不少体力活的,虽瘦却是精瘦。
汤药被以一种近乎粗暴的方式灌入喉咙,薛音涵哪里受过这种对待,俗话说兔子急了也咬人,她是好欺负但紧要时刻也知道反抗,不然当初蒋幼清在顺安堂受困,她就不会站出来了。
大府里的娇小姐,向来都是不用为生计发愁,更谈不上如普通女子每日做工,就是一日三餐穿衣用膳也有专人伺候,所以固有养指甲的习惯,一来手型好看,二来便于涂抹丹蔻。
不过,美丽的同时,却又不失为一个伤人的利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