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路上我们都默然无语,谁都不想说话。我困得要死也累得要死,把脸埋在他的背上,听着从那里面传来的心跳,想到以后大概和这个男人不会再见面,忽然有点伤感。从小到大,他是第一个也是唯一一个和我如此亲密的男人。好吧,我承认自己有点喜欢他,原来我还是个颜控,真丢人。
到了小镇已经是半夜,我跳下车,从衣兜里掏出钥匙打开门,看他好像没有下车的打算,烦躁地抓了抓头。
“别这么看着我,都说了那是个错误,我不会要你负责的,以后不管发生什么事情都和你没关系,我也不会要你的赡养费啊什么的,咱们就此别过,再见。”
他不说话,月色下他的眼睛晦暗难测。
可惜我已经快要扑街,无力地挥挥手,关上大门,拖着疲倦的身体上楼,一边走一边脱衣服,好不容易放好一浴缸热水摔倒在里面时,终于听到了楼下传来机车引擎发动的声音。叹了口气把脸埋在水里,咕噜咕噜地吐出一串泡泡,这样就好。
即使身上有着乱七八糟的这样那样血脉,我却从来没有想过要做一个伟大的人。骨子里,我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小市民,即便是力量再逆天,也不会拿来维护世界和平,混吃等死就是本人的终极梦想。而他却不一样,怎么说呢,也许他性格阴沉不讨人喜欢,也许他一点都不高大魁梧长得还过分俊俏。但他身上有什么东西是我一辈子都不会拥有的。
一定要给个定义的话,大概就是勇气,梦想,决心,还有爱之类的东西吧。克劳德整天阴沉着脸似乎对谁都没好感,可我看得出来,他有很多关心的对象,他也随时准备着为这些对象付出一切。
说到底,他终究是个英雄呢。不是拥有强大的力量就能成为英雄。老妈生前经常这样对我说。
把头放在浴缸的边缘上,我看着天花板,忽然有点寂寞的感觉。
在我卧室的隔壁,曾经住过一个拯救世界的英雄。这也是一份难能可贵的体验。虽然相处的时间很短暂,我却过得很开心呢。
“谢谢啦,傻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