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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的法家传人刑无私只是在一旁低头用箸,一言不发,整一个置身事外的局外者,他的吃相可比布施和尚有礼多了。

不过所谓辩士,就是从鸡蛋里挑骨头的,言多必失,想找还是能找的。

眼前这位是老翰林,吹胡子瞪眼道:“小女娃没见识,胡说八道些什么,神洲文人的正统从来都是儒学,你倒是说说看,四书五经哪一本是法家的?”

上官婵此时一点也没有尊老爱幼的意思:“果然是人越老月糊涂,外用儒家,内用法家,杂用黄老,这点道理都不明白,还做什么学问?法家的雕像是立在我们心中的,儒家的雕像只是做个样子而已,就像佛教的雕像一样,大家心里都清楚那只是件装饰品罢了。”

这家伙果然是开口不留情,不惜贬低自己的盟军也要击败敌人,她倒是非常清楚,就算现在将佛家贬得一无是处,也于她无关,至于布施和尚的脾气,想来也不会介意这种小事,只怕知道了还会夸她用得妙。

第九十三章 唇枪舌战(下)

“何为外儒内法,打个比方,人们出门为什么穿衣服?就是为了遮掩自己的身替,儒家就是我们身上穿的衣服,没有儒家我们就要赤裸裸的出门,失了礼数和廉耻心。法家属于人的身体,重要但是不能赤裸裸的外漏出来,所以必须要找个可以遮掩的衣物。儒家为人处世提倡中庸之道,治国主张德治天下,百姓们都能接受这些。统治者看准这一点,所以选择了,儒家思想来保护法家思想,让法家伪装起来,这就是外儒内法的源头。”

“法家追求的目标就是‘民自治’,让人无惧于暴力与罪恶。《商君书》立法令明白易知,置法官为天下师,万民皆知所避之,避祸就福,而皆以自治也。故天下大治也!法家的特点就是不断奋斗,维持公平,保持强大,永远先进。所有的宗教和无用的学派都描述一个看似美好的最终目标,例子如儒家、佛教、拜火教、罗洲至高神教的最终阶段等,只要到达了那么就可以不用再奋斗,这些其实是迎合人类与生俱来的惰性。故言人之初,性本恶!恶就是包含对腐朽懒惰安逸的向往。”

“法家行事手段有三,一赏一刑一教!一赏一刑,指的是统一赏刑标准,不管涉及到谁,不管这个人以前做过什么,以后将做什么,对于他现在的行为都要论功行赏、论罪处罚,即不以人情来废法。也就是说,对事儿不对人,统一赏罚标准,同功同赏、同罪同罚;一教则是对一赏一刑的概括和总结,即以统一的赏刑标准,不因人情废弛法律而达到使官民达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有法必依的效果。”

“在学派之中,只有法家要求与时俱进,法家之人是永远奋斗的。与时俱进和能做到的最大公平法制是法家的核心,所有攻击法家的人一定要刻意的掩盖法家与时俱进性质,而专门攻击那些具体措施,以表驳里。法家的英雄先辈们无论结果如何,他们都实现了自己的理想,都有巨大的成就,除法家兵家外、没有其他任何学派的前辈有此能力。所有的人都要死的,而真正能有所作为且实现自己理想的人又有多少呢?”

上官婵声情并茂的表演,硬是将辩论会变成了演讲会,不明真相的人,还以为是法家的中坚弟子来王朝传教来了。

刑无私一边用餐一边也在思考着,也许可以让上官婵成为法门的记名弟子,就凭这口才,抵得上整个法门的宣传堂了。

那位老翰林倒是想见缝插针的说两句,哪知道上官婵暗中用了真气,硬是压掉了对方的声音,就算溪浪拍岸一样,溅不起半点浪花。而她也是一口气从开头说到现在,中间不停顿不换气,硬是让对方找不到发言的机会。

总算旁边有个明白人,指出道:“你不是玄宗弟子吗?怎么在帮法家说话。”

上官婵不否认:“小儿见识,果然肤浅,道法合流没听说过吗?法家的法不是法律的法,而是更加近似于道的涵义。法家学者们共同编辑了一本思想著作《管子》,这书一共说了两件事,一是‘虚无无形谓之道,化育万物谓之德’,这很明显是道家的内容;第二件是‘法出乎权,权出乎道’,意指道是万物本原,法来自于道,而君主手中的权力则是联接法与道的中介,很明显的将法、道两家默契地合二为一。这就是为什么法家的法不是法律,而是权力的原因。法家虽讲法、讲准则,但这些都是依托于权力而存在的,没有超越君权的法,也没有平等的人。天理无私,定纷止纠,赏存慎法,罚加奸令,其中法道合流的深意难道还听不出来吗?”

她一边说着,一边思忖,自己几乎没在江湖上露面,这样都能被人认出来,看来天创王朝是真正有心了,肯定暗中调查过,好坏先不说,至少是有了提防,并没有将正道盟当做可以信赖的友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