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拯将寡妇所说的那些人的名单给了出去,便让人全部带回来询问,连附近的邻居都不能放过。
也难怪包拯如此的重视,这可是他来到本地后,发生的第一件大案,可以说是在他活了这么些年里,也少遇见的恶劣案子。
竟然会有这样残忍的人,将少年杀死,还……
至少在包拯的认知里,这样的罪行已经是非常恶劣。
至于那个院子里被丢了那个的,虽说他没动手杀人,家里却是不怎么干净,让衙役们发现,此人一直以来都以次充好,罚款加牢里待五天是必须的。
怕是那个丢去这个院子的,也是故意为之,知道这人不敢让人去他家,这才选择了这个院子。
很快嫌疑犯就被带回到衙门里,这还是侍卫们排除了其他人后,最终选出来的两个人,首先两人之前都经常在死者家附近出没闲逛,加上还与死者发生过口角。
至于身份,一个是附近的地痞,另一个则是寡妇家附近的住户,算是邻居。
因为寡妇的闺女长的好看,时常的上门来献殷勤,只可惜寡妇保护长女,不肯让人靠近,次数多了以后,惹怒了少年,直接轰走人。
次数多了,这人对少年也很是不满。
只是就这样动了杀机,实在有些可儿戏了。
“父母官人我冤枉啊。”地痞先喊起冤来,这可是杀人的大罪,要偿命的,他又不是脑子坏掉了,怎么可能承认。
“说说,你怎么冤枉了?”包拯当即询问的说道。
“这两天我压根没去过那寡妇家附近,人真不是我杀的。”地痞赶紧说道。
“你有何证据,证明你不曾出现过在附近?”包拯也不可能对方说什么就相信的。